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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盐田区垃圾减量分类后端处理服务项目意向公开

2023-11-20 16:52来源: 【打印】
深圳市盐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盐田区垃圾减量分类后端处理服务项目意向公开
采购单位:深圳市盐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项目名称:盐田区垃圾减量分类后端处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1,848,382.920
采购品目:其他服务
采购需求概况: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盐田区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科普教育基地(以下称垃圾分类后端处理基地)日常管理
招标方提供垃圾分类后端处理基地供中标单位无偿使用,但中标方负责基地的日常管理,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并做好场地清洁卫生、消防安全、用水用电安全、安全生产及生产秩序等的管理,并承担直接责任。并负责根据招标人的绿地管养要求和标准组织垃圾分类后端处理基地绿地管养工作。
(二)低值可回收物收运及分拣打包等处理
中标方负责协助招标方及辖区街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两网融合”工作,依托区垃圾分类智慧管理信息平台,开展可回物线上预约线下回收服务,提供收运车辆及收运人员,负责收集运输盐田区所有物业小区(城中村)、企事业单位产生的低值可回收物,并将收集的低值可回收物全量收运至后端基地,进行称重计量、分拣打包等,再交由社会化合作单位进行资源化利用处理,并形成相应的台账。
(三)大件垃圾拆解及资源化利用处理
中标方应负责全区范围内辖区物业小区(城中村)产生的大件垃圾处理工作。中标方应及时对运至盐田区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科普教育基地的大件垃圾做到应收尽收,进行分拣、拆解以及专业化、资源化的全量处理,并形成相应的台账。
(四)绿化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理
中标方应负责全区范围内产生的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工作,包括市政园林绿化垃圾、辖区物业小区(城中村)等产生的绿化垃圾。中标方应及时对运至盐田区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科普教育基地的绿化垃圾做到应收尽收,进行专业化、资源化的全量处理,不积压,并形成相应的台账。处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枝干作为木制品原材料交由社会化合作单位进行资源化利用,枝叶粉碎后发酵堆肥,如进行其他资源化利用方式,需征得招标方认可。
(五)有害垃圾收运、暂存及处理
中标方提供收运车辆及收运人员,全面负责收集运输盐田区所有物业小区(城中村)产生的有害垃圾,并于后端处理基地设置符合规范的有害垃圾贮存点,做好有害垃圾存放的合规管理,保证有害垃圾安全存放。中标单位负责依照省市有关有害垃圾处置的规定申报程序,并委托有资质的有害垃圾处置单位,对盐田区的有害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工作。
二、项目管理要求
(一)基本要求
(1)中标方应在垃圾分类后端处理基地建立项目部、设立办公场所,并配置足够的办公设备及用具,所需费用由中标方自行负责。
(2)中标方负责运营服务内容所涉及的人员、设施设备、场地、作业及其有关活动的安全管理,并负责一切事故、纠纷的处理并承担所有费用和相关法律责任。
(3)中标方应制定运营服务所涉及内容的工作管理制度和作业规范,确保运营项目高效运行,工作管理制度和作业规范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规范》、《规程》要求。
(二)车辆、设备配置要求
用于可回收物、电器电子产品的电动新能源车(≥3吨)2辆
用于有毒有害 有害垃圾的电动新能源车(≥1吨)1辆
(1)以上是本项目车辆的基本配置要求,招标方可根据收运需要增加车辆的类型和数量,增加车辆须符合市主管部门管理要求,所需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提供车辆行驶证等(中标后提供给采购单位核查)。
(2)所有处理设备由中标方按实际需求自行提供,其运行、维护、保养所需费用均由中标方负责承担。
(3)所有车辆、设备必须在中标公告发布起60日内配置到位,在此期间可通过租赁车辆的方式,满足收运需求。
(4)所用车辆必须取得由车管部门发放的年审合格证。
(三)人员要求
1.人员配置要求
中标方人员配置不得少于以下规定的各岗位最低配置数量:
项目经理 不少于1人
项目文员 不少于1人
大件垃圾处理作业人员 不少于3人
可回收物处理作业人员 不少于2人
绿化垃圾处理作业人员 不少于1人
司机(收运人员) 不少于3人
跟车人员(收运人员) 不少于3人
基地绿化管养工作人员 不少于1人
合计不少于15人
注:
(1)最低配员人数指根据《劳动法》每人每月最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210小时,每人每天工作 8小时配置一个岗位;
(2)投标人在此项目实际配备人员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最少配备人数,并按照岗位数量配置进行人工成本核算,否则作废标处理;
(3)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每年法定节假日共11天,加班在岗人员按最低配置人员全员加班到岗;
2.人员素质基本要求
(1)热爱垃圾分类工作,责任心强。
(2)年龄符合《劳动法》要求。
(3)身体健康。
注:中标方须在中标公告发布日起15天内完成所需人员的招聘或与原有人员劳动关系的转接及培训工作。招标方有权对中标方的人员安排情况进行考察,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 有权要求中标方更换。
联系人:谢伟光
联系电话:13688844005
预计采购时间:2023-12
备注: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