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单位: |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法和社会工作局 |
| 项目名称: |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法和社会工作局2026年度纠纷调解和心理服务项目 |
| 预算金额(元): | 700,000.000 |
| 采购品目: | 社会工作服务 |
| 采购需求概况: | (一)服务范围 供应商提供服务团队参与信访案件调解,提供专业服务、情绪疏导及心理支持,帮助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协助信访部门开展数据统计、材料整理、法治宣传等工作保障信访工作规范开展。 (二)服务期限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优质服务合同可续期二十四个月,续期最多不超过两次。续期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改变。项目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对合同期限内表现优异的供应商可续期一年,即在服务质量、服务态度、项目完成时间等方面均取得“优”的供应商可续期一年,最多可续期两次。 (三)人员要求 供应商提供由5人组成的服务团队,团队成员应至少1名成员具有助理级社会工作师(初级)或以上资质,其余辅助人员需具备信访纠纷调解或心理服务领域相关工作经验。 (四)服务成果要求 具体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协助做好来访群众接待工作,为信访人员提供调解、咨询等服务工作; 2.协助做好来访群众人员信息登记、全流程跟进信访案件调解,对情绪激动的来访人员进行情绪疏导,提供心理服务支持等工作; 3.协助做好重点案件化解,协助信访案件督查督办,领导接访下访等相关工作; 4.对重点服务对象进行跟踪辅导或探访,助力信访攻坚任务; 5.协助网信系统办理相关工作; 6.结合信访工作的特点和需求,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宣导活动; 7.用人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
| 联系人: | 曾工 |
| 联系电话: | 19200675829 |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6-04 |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