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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道路照明设施管养服务项目意向公开

2026-04-03 09:57来源: 【打印】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道路照明设施管养服务项目意向公开
采购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道路照明设施管养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6,000,000.000
采购品目: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采购需求概况:"一、服务内容:
1.管养范围:
(1)已纳入管养的范围
包含国道(除一、二标段)、创元路、创富路、创新大道、创文路、深汕大道等共计30条道路(约81.36公里)的照明设施,涉及电力路灯5135盏、太阳能路灯879套、庭院灯与泛光灯80套、箱变41个。
(2)预计后续纳入管养的范围
预计2026年至2028年将分批次纳管国道(一、二标段)、圳美绿道、同心路、创强路等28条道路(约55.60公里)的照明设施,涉及电力路灯6085盏、庭院灯与泛光灯837套、景观照明灯5386盏、箱变41个。
2.服务内容:
(1)统计设施情况并制定工作计划:核准设施量、管理与报送维护资料、统计照明设施数量等。
(2)日常巡查:开展灯容灯貌测评、巡查并维护电缆及附属设施等。
(3)设施清洗、喷漆等日常维护:清洗、喷漆翻新灯杆及灯具、清除照明设施周边杂物等。
(4)专项检查检测:检测功率因数、检测低压柜(屏)、检测高杆灯、检测漏电、检查外接用电等。
(5)设施更换维修:更换维修灯具及光源等设施、保障亮灯率、管理维护材料、修复损坏的路灯设施等。
(6)应急维护及其他工作:紧急性任务及迎检事宜、灯具老化更换、路灯增设与安装、典型村路灯维修、线缆安装铺设等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服务要求:
(一)设施管养规范
管养维护标准参考《城市道路城市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 89-2012)》、《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 45-2015)》、《道路照明工程技术规范(SJG 22-2023)》、深圳市市容景观事务中心管理制度等文件要求执行。
(二)其他工作规范
管养作业存在如敷设电缆、制作灯杆基础等需要破挖道路、绿化、顶管施工、占道作业等工作,实际执行过程中严格参照《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的要求,接受服从交通局、路政等部门的管理。未尽之处或条例、规范发生变化时,以国家和地方最新颁布的标准执行。"
联系人:翁工
联系电话:13691785586
预计采购时间:2026-05
备注: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