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单位: |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项目名称: |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道路照明设施管养服务项目 |
| 预算金额(元): | 6,000,000.000 |
| 采购品目: |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
| 采购需求概况: | "一、服务内容: 1.管养范围: (1)已纳入管养的范围 包含国道(除一、二标段)、创元路、创富路、创新大道、创文路、深汕大道等共计30条道路(约81.36公里)的照明设施,涉及电力路灯5135盏、太阳能路灯879套、庭院灯与泛光灯80套、箱变41个。 (2)预计后续纳入管养的范围 预计2026年至2028年将分批次纳管国道(一、二标段)、圳美绿道、同心路、创强路等28条道路(约55.60公里)的照明设施,涉及电力路灯6085盏、庭院灯与泛光灯837套、景观照明灯5386盏、箱变41个。 2.服务内容: (1)统计设施情况并制定工作计划:核准设施量、管理与报送维护资料、统计照明设施数量等。 (2)日常巡查:开展灯容灯貌测评、巡查并维护电缆及附属设施等。 (3)设施清洗、喷漆等日常维护:清洗、喷漆翻新灯杆及灯具、清除照明设施周边杂物等。 (4)专项检查检测:检测功率因数、检测低压柜(屏)、检测高杆灯、检测漏电、检查外接用电等。 (5)设施更换维修:更换维修灯具及光源等设施、保障亮灯率、管理维护材料、修复损坏的路灯设施等。 (6)应急维护及其他工作:紧急性任务及迎检事宜、灯具老化更换、路灯增设与安装、典型村路灯维修、线缆安装铺设等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服务要求: (一)设施管养规范 管养维护标准参考《城市道路城市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 89-2012)》、《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 45-2015)》、《道路照明工程技术规范(SJG 22-2023)》、深圳市市容景观事务中心管理制度等文件要求执行。 (二)其他工作规范 管养作业存在如敷设电缆、制作灯杆基础等需要破挖道路、绿化、顶管施工、占道作业等工作,实际执行过程中严格参照《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的要求,接受服从交通局、路政等部门的管理。未尽之处或条例、规范发生变化时,以国家和地方最新颁布的标准执行。" |
| 联系人: | 翁工 |
| 联系电话: | 13691785586 |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6-05 |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