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食堂物资配送”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HACG202300024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食堂物资配送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第二项“服务需求明细”新增“服务需求清单”,具体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评审项“拟安排项目服务团队情况”证明文件第3、4项修改为“若为经人社部门备案的第三方社会评价组织(含协会)颁发的证书,需同时提供证书扫描件及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截图(
http://zscx.osta.org.cn/),如已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但尚未能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的,需提供发证机构在人社部备案的查询截图(http://pjjg.osta.org.cn/) 及发证机构开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同时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可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协会颁发的,还需要同时提供该机构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址
https://chinanpo.mca.gov.cn)的查询“正常”页面截图;或该协会(机构)由政府部门或行政事业单位审批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视为无效证书;”
3、招标文件评审项“第三方检验检测报告”考察内容修改为“2023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具有 CMA 和 CNAS 标识的检测报告(以报告上的收样日期或送样日期为准)
①蔬菜类(检测项不低于 7 项,且至少包含乐果、毒死蜱、甲基异柳磷)
;②鲜肉类:(检测项不低于 7 项,且至少包含氯霉素、喹乙醇、地塞米松);
③禽类:(检测项不低于 7 项,且至少包含五氯酚酸钠、甲氧苄啶、土霉素)
;④水产类:(检测项不低于 7 项,且至少包含地西泮、甲硝唑、氧氟沙星)
;⑤大米类:(检测项不低于 7 项,且至少包含苯并 a 芘、黄曲霉毒素 B1、马拉硫磷);⑥调味品类:(检测项不低于 7 项,且至少包含糖精钠、阿斯巴甜、二氧化硫残留量)
;⑦蛋品类:(检测项不低于 7 项,且至少包含地美硝唑、沙拉沙星、甲氧苄啶)
;⑧食用油类:(检测项不低于 7 项,且至少包含苯并 a 芘、丁基羟基茴香醚(BHA)、铅)
;⑨小麦粉或面粉类:(检测项不低于 7 项,且至少包含镉、黄曲霉毒素 B1、总砷)。提供委托单位为投标人的检测报告,每提供一个品类连续三个月(每个月需提供一份)的得 15 分(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则提供连续两个月得 15 分;如成立时间不足两个月的,则提供任意一个月得 15 分;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的,则直接得 15 分);每提供一个品类连续两个月(每个月需提供一份)的得 6.5 分;每提供一个品类任意一个月(需提供一份)的得 3 分。上述检测报告同一品类不可重复得分,最高得 100 分。”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以上内容招标文件已对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欢迎符合投标人资格的供应商积极响应该项目,请已投标响应的供应商务必重新下载本公告附件的招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梅龙大道98号
项目联系人:刘警官
联系电话:0755-85135060
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名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由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组织实施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大和社区大和路288号宝观城锦鲤大厦办公楼21、22楼
项目联系人:庄工
联系电话:0755-23332587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