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宝安区信息中心宝安区政务外网互联网出口链路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ACG2024000567-A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宝安区信息中心宝安区政务外网互联网出口链路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评标信息评分项权重数值修改
(一)将原招标文件中技术部分权重由“48%”修改为“57%”。
(二)将原招标文件中综合实力权重由“27%”修改为“18%”。
二、评标信息技术部分评分因素“网络结构过渡稳定性承诺”内容修改
将原招标文件中评审因素“网络结构过渡稳定性承诺(5分)”:(一)评审内容
投标人针对网络结构过渡稳定性提供承诺:
(1)承诺与现有网络兼容性强,无需做网络割接,过渡期可做到无中断的得100分。
(2)承诺与现有网络具备一定兼容性,需改变网络结构或部分改变网络结构的,承诺函承诺过渡期可做到中断1小时以内的得60分。
(3)承诺与现有网络兼容性一般,需改变网络结构或部分改变网络结构,过渡期中断超过1个小时,但能承诺完成过渡的,得20分。
(4)不提供承诺函或无法承诺完成过渡的,不得分。
(二)评审依据
提供过渡方案承诺(格式自拟),不提供或无法判断的,该项不得分。
修改为:评审因素“平台延续性方案(10分)”
(一)评审内容
政务外网互联网出口链路承担全区各部门的互联网出口访问业务,其中宝安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民意速办平台、信用宝安平台作为专门针对民生服务的关键平台,其使用过程中延续性的保障尤为重要,因此考察针对上述平台的网络结构性过渡稳定性以及延续性保障能力:
投标人需要对过渡阶段网络结构性稳定性保障作出承诺,并提供平台延续性方案,专家根据投标人提供以下几项进行评分:
1、网络结构延续性保障承诺及相关措施
2、平台业务延续性保障措施;
3、服务延续性保障方案;
4、带宽质量延续性保障方案。
(二)评分依据:
提供的方案满足上述四点得60分,满足上述任意三点得40分,满足上述任意两点得 20分,满足上述任意一点得10分,未满足不得分;
在此基础上,由评审专家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内容进一步评审:
(1) 项目延续性方案评价内容全面;
(2) 项目延续性方案评价内容具体;
(3) 项目延续性方案评价内容科学合理;
(4) 项目延续性方案评价内容针对性强;
(5) 项目延续性方案评价内容可操作性强。
满足以上五项要求得40分;
满足以上四项要求得30分;
满足以上三项要求得20分;
满足以上两项要求得10分;
其它不得分。
三、评标信息技术部分评分因素“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 1人)”修改
(一)将原招标文件中权重由“8%”修改为“9%”。
(二)将原招标文件评分准则中评审内容第三条“具有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网络安全架构师(高级)的,得20分”修改为“具有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网络安全类高级证书的,得20分”。
四、评标信息技术部分评分因素“项目组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修改
(一)将原招标文件中权重由“15%”修改为“18%”。
(二)将原招标文件评分准则中评审内容第一条第一点“具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认证方向:安全运维)得5分”修改为“具有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得5分”。
(三)将原招标文件评分准则中评审内容第一条第三点“具有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数字技术应用工程师(网络安全)证书得10分”修改为“具有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网络安全类高级证书得10分”。
(四)将原招标文件评分准则中评审内容第二条“运维负责人(限1人):
(1)具有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智能运维工程师证书得10分;
(2)具有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IT运维工程师证书得10分;
(3)具有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高级网络技术工程师证书得10分;
本小项最高得30分。”
修改为
“运维负责人(限1人):
(1)具有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IT运维工程师证书得15分;
(2)具有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高级网络技术工程师证书得15分;
本小项最高得30分。”。
(五)将原招标文件评分准则中评审内容第三条“网络工程师(6人):
(1)具有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网络信息安全类证书的,每提供一人得5分,本项最高得10分;
(2)具有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高级网络技术工程师证书的,每提供一人得5分,本项最高得10分;
(3)具有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网络安全架构师(高级)证书的,每提供一人得5分,本项最高得10分;
本小项合计30分;”
修改为
“网络工程师(4人):
(1)具有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网络信息安全类证书的,每提供一人得7.5分,本项最高得15分;
(2)具有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高级网络技术工程师证书的,每提供一人得7.5分,本项最高得15分;
本小项合计30分;”
五、评标信息综合实力评分因素“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修改
将原招标文件评分准则中评审内容“投标人具有以下有效认证且证书认证范围包含与通信和信息系统内容的:
(1)ISO27701隐私信息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每提供一项,得50分,以上两项合计最高得100分。”
修改为
“投标人具有以下有效认证且证书认证范围包含与通信和信息系统内容的:
(1)具有ISO27701隐私信息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0分;
(2)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5分;
(3)具有ISO90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5分;
以上三项合计最高得100分。”。
六、将原招标文件中评标信息综合实力评分因素“投标人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删除。
七、原招标文件“五、技术要求”中“1.服务内容、技术标准、工作质量要求”修改,
新增“每季度为两条专线分别提供一次遭设 DDOS 攻击时的流量清洗服务。”的服务内容。
八、原招标文件“六、商务要求”中“3.服务成果要求”,将“2)每季度10号之前提供上个季度的提供专线分析报告”,修改
修改为“2)每季度10号之前提供上个季度的提供专线分析报(含专线链路DDOS攻击流量清洗报告)”。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以上修改详见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见本公告附件)。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宝安区信息中心
地址:区委区政府办公楼439办公室
联系方式:0755-29996350
2.采购实施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龙井社区湖滨东路40号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0755-29993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755-27758208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