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信息提供日期:2025-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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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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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分内容: 拟安排2名项目负责人需为投标人自有员工,在此基础上,考察拟安排项目负责人: 1.每提供一人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或社会工作相关专业(社会学或心理学或法学或社会保障等,参照《深圳市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目录》)的研究生学历的,得20分;每提供一人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或社会工作相关专业(社会学或心理学或法学或社会保障等,参照《深圳市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目录》)的本科学历的,得15分;本小项最高得40分; 2.每提供一人具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或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得20分;每提供一人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得15分;本小项最高得40分; 3.每提供一人具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20分。 以上3项累计最高得100分。 (二)评分依据: 1.项目负责人学历证书(提供学历证书以及学信网查询记录,原件备查。学信网无法查询的,可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如毕业院校、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单位出具的证明,留学归国人员如无法提供学信网查询记录截图,提供国(境)外学历证书扫描件(以及中文翻译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zwfw.cscse.edu.cn/)在线查询截图】也予以认可)); 2.提供相关证书; 3.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1个月(截止至投标截止之日前)的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如投标截止日上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往前顺延一个月),如为新成立单位的,可提供情况说明,亦视为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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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安排提供服务的人员情况(1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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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分内容: 1.社工人员(7名): 拟安排7名社工人员需为投标人自有员工,在此基础上,考察拟安排社工人员: (1)每提供一名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或社会工作相关专业(社会学或心理学或法学或社会保障等,参照《深圳市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目录》)的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得6分;具有专科学历的,每名得2分;此小项最高得40分。 (2)每提供一名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或以上资格证书的得1.5分;此小项最高得10分。 以上两小项累加计分,最高得50分。 2.社工辅助人员(4名): (1)每提供一名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证(或以上)的得10分;此小项最高得40分。 (2)每提供一名大专或以上学历的得2.5分;此小项最高得10分。 以上两小项累加计分,最高得50分。 以上两项最高得100分。 (二)评分依据: 投标人需提供: 1.相关人员学历证书(提供学历证书以及学信网查询记录,原件备查。学信网无法查询的,可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如毕业院校、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单位出具的证明,留学归国人员如无法提供学信网查询记录截图,提供国(境)外学历证书扫描件(以及中文翻译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zwfw. cscse.edu.cn/)在线查询截图】也予以认可)); 2.提供相关证书; 3.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1个月(截止至投标截止之日前)的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如投标截止日上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往前顺延一个月),如为新成立单位的,可提供情况说明,亦视为符合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