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财政预算和投资评审中心聘用社会中介机构协助财政投资评审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CG202500029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财政预算和投资评审中心聘用社会中介机构协助财政投资评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评分项,原表述为:投标人承诺以下全部四项的得100分,否则不得分,现更正为:投标人承诺以下全部三项的得100分,否则不得分;
2.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拟安排的备选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评分项:
2.1评分内容第一点,更正为: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担任过副省级及以上城市(含所属各区、新区、合作区、功能区等)协助财政投资评审项目[指预算(招标控制价)评审或结算评审或决算评审相关工作]负责人得50分;
2.2评分内容第二点,更正为:曾担任过副省级及以上城市(含所属各区、新区、合作区、功能区等)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咨询[指预算编制(或审核)或结算编制(或审核)]负责人得30分;
2.3评分依据,增加:副省级及以上城市(含所属各区、新区、合作区、功能区等)的项目业绩以合同甲方所属地区为准。
2.4评分依据,删除”及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官网查询截图(查询网址:
http://www.12333.gov.cn/)【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证书查询验证系统查询截图(查询网址:zs.cpta.com.cn)】,如上述网站无法查询的,则需提供人社部门(或发证部门或职称管理部门或考试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政府网站查询截图,否则不予认可,视为无效证书”的要求。
3.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备选负责人除外)评分项,
3.1评分项名称,原表述为: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备选负责人除外),现更正为: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共7人,项目负责人、备选负责人除外)
3.2 评分内容,原表述为:拟安排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为投标单位员工(以评分依据1为准),否则该人员情况不计分。
现更正为:要求拟安排项目主要团队成员在满足实质性条款要求的基础上(共7人),为投标单位员工(以评分依据1为准),否则该人员情况不计分。
3.3 评分内容第一点, 更正为: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参与过副省级及以上城市(含所属各区、新区、合作区、功能区等)协助财政投资评审[指预算(招标控制价)评审或结算评审或决算评审相关工作],同时具备工程类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否则相关人员不得分:满足以上要求的成员,每提供一人得10分,满分为70分;
3.4 评分内容第二点,更正为;评分点1经评审为有效得分的成员,参与过副省级及以上城市(含所属各区、新区、合作区、功能区等)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咨询[指预算编制(或审核)或结算编制(或审核)]业务人数情况;每提供一人得5分,该项满分为30分。
3.5 评分依据,增加:副省级及以上城市(含所属各区、新区、合作区、功能区等)的项目业绩以合同甲方所属地区为准。
4. 拟安排的项目备选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备选负责人、主要团队成员除外)评分项,
4.1评分项名称,原表述为:拟安排的项目备选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备选负责人、主要团队成员除外)评分项
现更正为:拟安排的项目备选人员情况(共10人,项目负责人、备选负责人、主要团队成员除外)
4.2 评分内容,原表述为:拟安排的项目备选人员情况为投标单位员工(以评分依据1为准),否则该人员情况不计分。
现更正为:要求拟安排的项目备选人员在满足实质性条款要求的基础上(共10人),情况为投标单位员工(以评分依据1为准),否则该人员情况不计分。
4.3 评分内容第一点,更正为:1.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参与过副省级及以上城市(含所属各区、新区、合作区、功能区等)协助财政投资评审[指预算(招标控制价)评审或结算评审或决算评审相关工作],同时具备工程类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否则相关人员不得分,满足以上要求的成员,每提供一人得6分,该项满分为60分;
4.4.评分内容第二点,更正为:2.评分点1经评审为有效得分的成员,参与过副省级及以上城市(含所属各区、新区、合作区、功能区等)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咨询[指预算编制(或审核)或结算编制(或审核)]业务人数情况;每提供一人得4分,该项满分为40分。
4.5 评分依据,增加:副省级及以上城市(含所属各区、新区、合作区、功能区等)的项目业绩以合同甲方所属地区为准。
5. 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情况评分项,
5.1评分点1、评分点2,更正为:1.承担过副省级及以上城市(含所属各区、新区、合作区、功能区等)协助财政投资评审[指预算(招标控制价)评审或结算评审或决算评审相关工作],得40分,最高40分;
2.承担过副省级及以上城市(含所属各区、新区、合作区、功能区等)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咨询[指预算编制(或审核)或结算编制(或审核)]工作,得40分,最高40分;
5.2评分依据,更正为:1.要求同时提供合同关键信息,且履约评价合格(及以上)或者验收合格证明文件作为得分依据,履约评价合格(及以上)或者验收合格证明文件需加盖合同甲方(或甲方实际执行合同的下属单位,如为甲方实际执行合同的下属单位,需提供下属单位与甲方的关系证明,否则不计分)公章(或业务章)。
2.副省级及以上城市(含所属各区、新区、合作区、功能区等)的项目业绩以合同甲方所属地区为准。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6.实质性条款及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
更正为:★投标人拟安排人员需满足以下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建人〔2018〕67号文实施前取得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2)备选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建人〔2018〕67号文实施前取得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3)项目主要团队成员7人:要求3人具有二级造价工程师或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其中,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建人〔2018〕67号文实施前取得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不少于1人。所有团队成员中需包含土建、安装两种专业(以职业资格证书为准);
(4)项目备选人员10人:要求5人具有二级造价工程师或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其中,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建人〔2018〕67号文实施前取得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不少于2人。所有备选人员中需包含土建、安装两种专业(以职业资格证书为准)。
证明材料:
1.上述(1)至(4)项人员需与评标信息-技术部分-第5至8项一致,投标人已在评标信息部分提交人员资料的,在本部分须再次提交,否则视为不满足实质性条款要求;
2.以上安排的人员须同时提供以下资料:为投标单位员工,要求提供通过投标人缴纳的近三个月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依据。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一个月的,需提供说明(格式自拟),无需提供社保,亦可得分。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更正日期:2025年05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无其它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财政预算和投资评审中心
地址: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3楼
联系方式:丁先生,0755-83935680
2.采购实施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27楼
联系方式:0755-86580001、0755-86580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工
电话:0755-86580002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
2025年05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