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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提供日期:2025-11-11
1.将招标文件“评标信息-技术部分-服务方案”评分准则中的:“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每满足以上1点要求的得8分,最高得50分”调整为:“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每满足以上1点要求的得10分,最高得50分”。
2.将招标文件“评标信息-技术部分-质量保障措施方案”评分准则中的:“1.投标人提供的方案每满足以上1点要求得10分,最高得50分。2.在第1项得分的基础上,专家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具体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1)评价为优:质量保障方案内容全面、科学完善;售后服务方案合理,可实施性高;大规模突发卫生公共事件应急方案完善,针对性强;紧急特殊订单处理方案切实可行,操作性强,得50分”调整为:“1.投标人提供的方案每满足以上1点要求得10分,最高得40分。2.在第1项得分的基础上,专家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具体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1)评价为优:质量保障方案内容全面、科学完善;售后服务方案合理,可实施性高;大规模突发卫生公共事件应急方案完善,针对性强;紧急特殊订单处理方案切实可行,操作性强,得60分”。
3.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由2025年11月12日13:30变更为2025年11月17日13:30。本项目提问截止时间:由2025年11月07日00:00变更为2025年11月12日00:00。本项目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截止时间:由2025年11月09日00:00变更为2025年11月14日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