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龙华区信访局纠纷调解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HACG202600003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华区信访局纠纷调解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3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评标信息“项目拟配备督导人员(4 名)”,考察内容第4项调整为“4.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以获奖时间为准),①每有 1 人获得区(县)级人民政府(含其直属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与社工服务相关荣誉的,得 5 分。②每有 1 人获得市级人民政府(含其直属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与社工服务相关荣誉的,得 10 分。③每有 1 人获得省级(或以上,不含副省级)人民政府(含其直属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与社工服务相关荣誉的,得 20分,本小项最高得 20 分。”,注释调整为“以上 4 项【指考察内容 1-4】不同项同一人可重复得分,同项同一人不可重复得分,同一荣誉证书中有多人名字的不可重复得分,本项最高得 100 分。”;
2.招标文件评标信息“拟配备项目驻点团队成员(督导人员除外)”,注释调整为“以上 5 项【指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1)项-(3)项、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1)项-(2)项】不同项同一人可重复得分,同项同一人不可重复得分,同一荣誉证书中有多人名字的不可重复得分,最高得 100 分。”;
3.招标文件评标信息“项目拟配备督导人员(4 名)”、“拟配备项目驻点团队成员(督导人员除外)”,关于工作经验证明材料调整为“涉及工作经验的,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需体现人员名称)或由街道或社区党委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相关任职履历工作经验证明扫描件(不满足年限的不得分),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也可以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项目报告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需加盖合同甲方公章(或甲方业务章)”。
更正日期:2026年03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无其它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龙华区信访局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广场沿河路10号
联系方式:周工0755-23332441
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名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由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组织实施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大和社区大和路288号宝观城锦鲤大厦办公楼21、22楼
联系方式:0755-233385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工
项目联系人电话:0755-23332587
系统技术支持:0755-36568999转1转1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
2026年0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