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龙华区电视新闻栏目《龙华十分》服务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信息来源:
信息提供日期:202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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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结果公告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 |
成交结果公告 |
一、项目编号:LHACG2024000001
二、项目名称:龙华区电视新闻栏目《龙华十分》服务采购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包组 |
投标供应商 |
报价(元) |
A |
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 |
8170000.0 |
四、候选成交供应商名单:
包组 |
投标供应商 |
报价(元) |
A |
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 |
8170000.0 |
五、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怡景路深圳电视台大院
成交金额:8170000.0元
六、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龙华区电视新闻栏目《龙华十分》服务采购 |
详见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详见谈判文件 |
七、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胡利君、张欣然、易恒安、李家齐、单香梅;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标准计算,代理服务费用为 61265.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九、公告期限
2024年01月10日至2024年01月13日
十、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理由
为了更好地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在全市性传播平台宣传好龙华区发展成果、城市变化,夯实和提升龙华区对外形象,2020年起我部与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合作,在深圳都市频道开设《龙华十分》项目,每天采编播出10分钟龙华区新闻。电视新闻采编需多部门、多工种配合,具有行业特定复杂性。工作涵盖主题策划、采访拍摄、后期制作、平台播出等环节,内容更涉及到社会各个阶层和领域。新闻采编、节目制作和播出为新闻传播专业范畴。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具有新闻采编、播权限,可播发自行采制的新闻和其他来源的新闻。该集团新闻团队,均要求持有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核发的有效工作证件——主持人证、记者证或采编从业资格证等。为保证项目前后一致性开展工作,统一口径对外推广推送,配套服务、升级服务等需向原开发供应商采购。该项目符合《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点“为了保证与原有政府采购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向原供应商添购的”和第(四)点“其他具有复杂性、专门性、特殊性的项目,且只有唯一供应商的,可以适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拟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详见附件。
2.下载打印电子成交通知书
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登录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电子成交通知书。
3.供应商质疑
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www.szggzy.com/globalSearch/details.html?contentId=1211037)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现场提交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大和社区大和路288号宝观城锦鲤大厦办公楼22楼。质疑咨询电话:0755-23338582。
十二、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宣传部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世纪广场沿河路10号观澜美术馆副楼3、4楼 项目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方式:23331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由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组织实施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大和社区大和路288号宝观城锦鲤大厦办公楼21、22楼 项目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755-23338582
十三、附件
-详见后面附件-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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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