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公安分局车辆保险服务 |
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需购买保险的公务车数量约为 2737 辆(包含 705 辆汽车和
2032 辆摩托车,以摩托车为主),购买险种包括交强险(含车船税)、机动车商业保险等。
中标后如车辆有新增或报废,以出单当时实际车辆数为准。 |
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须立即指派服务专员与采购人完成对接并负责后续的保险购买、
出险定损、理赔、结算等全过程服务 |
12 个月 |
1.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须立即指派服务专员与采购人完成对接并负责后续的保险购买、
出险定损、理赔、结算等全过程服务;
2.根据车辆投保清单及经采购人确认的保险方案计算保费,经保险经纪人核对报采购人
确认后出具保单;并在起保日期 7 个工作日前将保单送交保险经纪人,经保险经纪人核对无
误后递交采购人;
3.提供 7 天/24 小时全国统一热线电话,受理采购人咨询、各类事故报案, 并在 5 分钟
内完成首次查勘调度;
4.提供通过线上查询承保理赔数据服务,可通过该系统查询所投保的每辆车的投保、出
险、理赔等数据;
5.每月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人车辆投保情况,及时汇总当月公务车辆的承保
情况递交保险经纪人;
6.中标人需提供统一保险期限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