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2026年坪山区公办学校(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L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信息来源:
信息提供日期:2026-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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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结果公告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一、项目编号:PSCG2026000070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2026年坪山区公办学校(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裕丰园(广东)食品供应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白坭坑社区塘边路6号宝盛工业区A区15栋102
中标(成交)折扣率:0.77
采购预估金额(万元/年):1315.6注:
1.深圳市菜果果农产品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属于招标文件《异常低价审查表》“投标(响应)报价的折扣率低于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65%”的情形,故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根据深圳市菜果果农产品有限公司对投标报价作出的解释以及所提供材料,评审委员会一致同意:深圳市菜果果农产品有限公司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2.深圳市海福星农副产品有限公司、深圳市绿美鲜实业有限公司申请人的资格要求“8.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不通过。
3.深圳市华融农产品有限公司、深圳市锦黎旺食品有限公司、深圳市安穗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深圳易荣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景润农产品有限公司、邻度优选(深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日鲜日益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绿霖农产品有限公司、深圳市飞润达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广誉清香农副产品有限公司、深圳市佳捷农产品有限公司分别为A包、B包、C包、D包、E包、F包、G包、H包、I包、J包、K包的候选中标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 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有关要求,L包符合性审查条款“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不通过。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2026年坪山区公办学校(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陈子豪、郑洁珊、陈忠勇、黄标国、连建宝、邓淑蘅、裴亚、王恺骊、罗明、毛冠新、刘玉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不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七、公示期限
2026年08月21日至2026年08月24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登录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2.供应商质疑
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www.szggzy.com/globalSearch/details.html?contentId=1211037)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现场提交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金牛西路11号益科大厦A座办公12层。质疑咨询电话:0755-89310713。
九、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坪山区政府二办4楼
联系方式:0755-846228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由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组织实施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金牛西路11号益科大厦A座办公12层
联系方式:0755-893107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话:0755-89310713
十、附件
(一)招标(采购)文件(已公开的可不重复公开)
(二)招标(采购)文件约定公开的其他内容:
1、开标一览表
2、资格性审查表
3、符合性审查表
4、供应商价格调整类型报表
5、候选中标(成交)供应商名单、得分及排名(得分包括:总得分和价格、技术、商务、综合实力等大项得分。不包括各细项明细得分;评定分离项目,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不进行排名的,仅公示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不公示得分和排名)
(三)中标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应包括如下部分):
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3、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城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开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4、《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如有)
5、《投标函》(《响应书》)
6、《承诺函》
7、资格证明文件
8、综合实力部分的证明材料(招标文件约定的可公开部分,包括认证证书、获奖证书、知识产权证书等证明材料,不包括业绩合同)
注:附件(一)招标(采购)文件、附件(三)中1-4项见本公告,其余附件信息需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查看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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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