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信息提供日期:2023-06-08
购买服务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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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 购买服务实施购买前公告 | ||
公告(公示)名称 | 玉塘街道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检测的公告 | ||
项目名称: | 开展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检测 | ||
实施购买前的公开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 ||
根据《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全检查工作导则(2019年修订版)》要求,对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进行安全检测。每月进行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抽检工作,每轮抽检数量不少于25台,并确保站内充电桩品牌、规格型号全覆盖。 一、资格要求: 投标企业须具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检测检验技术服务能力,取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资质,需提供相关认可证书,在认可证书中需包含非车载充电机、交流充电桩、通信协议一致性等检测检验范围。 二、主要检测内容: (1)安全风险点重点检查检测 (2)整体安全性检查检测 (3)用电安全检查检测 (4)充电系统安全检查检测 ①非车载充电机检测 ②交流充电桩检测 ③直流充电桩检测 (5)消防安全检查检测 (6)监控系统安全检查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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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金额:145500.00元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 |||
单位名称: | 玉塘街道营商办公室 | ||
地址: | 玉塘街道办一办3号楼201 | ||
联系人: | 曾工 | ||
联系电话: | 0755-23405776 |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中国·深圳政府采购”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但涉及国家秘密及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 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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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请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按以上信息进行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