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信息提供日期:2025-09-02
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自行采购项目
服务类采购需求公告(采购实施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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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物业管理监管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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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部门 |
物业与房屋安全监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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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元) |
199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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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
项目概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部署要求,系统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强化党建引领,扎实推进现代活力小区建设。我局拟购买物业管理监管专项法律顾问服务,协助指导业主大会成立以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日常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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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技术要求 |
该事项为长期服务事项,主要内容为协助健全“小区居民党组织+业主委员会+居代业”自治体系,提供业主委员会成立及换届选举等流程的法律指导,推动具备条件的居民小区及时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委会,确保程序合法合规。指导街道培养业主委员会备选人员,开展调研摸底形成工作台账,推动小区党支部、居民小组、业委会成员交叉任职。指导街道监督辖区已经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日常活动,审核把关业主大会会议议题,督导各业主委员会依法组织业主大会会议、执行相关决议、履行公示义务,确保自治活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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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需求 |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款项分为两期付款,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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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唐工 联系方式:0755-882116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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