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信息提供日期:2026-07-10
关于政府购买光明街道2026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管理及技术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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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光明街道2026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管理及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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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内容和要求: 一、服务内容 (一)日常巡查。提供河(湖)长制工作全过程咨询服务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流程,结合光明街道实际,为光明街道保护水资源、保障水安全、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管理保护水域岸线提供相关技术指导、咨询答复;指导协助对辖区水域进行日常巡查管理。 (二)台账核查。提供河(湖)长制工作全过程咨询服务工作,根据上级部门工作部署,按照小微水体名录对辖区内所有山塘、小沟、小渠、小涵等小微水体及可能有污染物排入的明渠水体进行核查。对仍维持现状、已完成整治、已填埋或已干涸的水体进行系统分类,建档立账。完善水体名称、所属流域、地理位置、现状情况、现场照片等必要信息。 (三)水质达标。开展水质超标溯源行动及河道日常巡查,对上级部门通报的水质超标情况立即开展翻源行动。寻找污染源,提供处理建议;每旬定期开展一次河道巡查。 (四)开展清漂。开展清漂、清“四乱”、河道问题整治,根据上级部门工作部署,定期开展清漂、清“四乱” 河道问题的整治工作,完善整治工作台账,包括河巡查台账、清漂、清“四乱”清单、河道问题整治台账、区领导交办问题、各街道下沉组交办问题整治清单等。 (五)智慧系统。跟进使用广东智慧河长系统、光明区智慧水务系统,及时处理系统下发问题,每月至少巡河一次(根据上级要求实时调整),每次巡河不少于15分钟且巡查距离≥500米,巡河月报、旬报数据需与广东智慧河长巡河打卡记录-致:河长巡河发现问题,需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定期更新河道信息,及时处理系统下发的水污染问题。 (六)保护资源。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配合区水务局完成优饮、二供、治水工程等民生实事项目小区进场施工协调。当区水务部门发出书面督办通知,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小区进场协调。当出现优饮、二供改造负面舆情的,要及时引导,难免造成不良影响。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控制面源污染的产生,削减对河流水质的影响:同时督促居民及行人行为,拒不整改的上报执法部门执法。 二、服务时间 一年。 三、服务要求 1.紧紧围绕保护水资源、保障水安全、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管理保护水域岸线等任务,为光明街道提供相关管理服务,协助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机制;同时,负责该项目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且具有中级职称专业,单次提供相关技术支持服务价格不得高于600元/人。提供相关技术支持服务,以治水兴水的实际成效助力绿美光明建设,为实现光明街道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生态保障。 2.服务过程中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一切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均由服务单位承担,因此造成采购单位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向服务单位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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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金额:2208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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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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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城市建设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翠湖社区光明街道办事处第二办公区7楼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55-29099373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