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信息提供日期:2026-07-10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光明区水务局 |
| 项目名称: |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
| 预计采购金额(元): | 380,000.00 |
| 采购品目: | 法律咨询服务 |
| 采购需求概况: | 投标人资质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2.服务律所需派驻1名执业律师、1名律师助理。 具体技术要求:1.对我局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2.参与我局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论证。 3.协助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或合同,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4.全面辅助我局的行政执法行为(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对执法程序、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执法裁量、执法文书等提供法律咨询及合法合规审核,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5.参与行政处罚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或法律论证会议、法制审核专题会议,并发表法律意见。 6.协助修订、审核相关制度文件。 7.参与我局案卷评查工作。 8.协助梳理权责清单。 9.为我局及我局指定的对象开展法治培训(培训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讲座、案例讲解等)。 10.审核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的相关材料。 11.代理10宗以内(包含10宗)民事诉讼案件。 12.代理行政复议、行政强制案件。 13.为涉法涉诉案件、信访维稳案件和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等提供法律意见,并视情况参与协商或谈判。 14.根据我局的要求提供专项法律咨询。 15.为我局提供其他与法律法规有关的法律审核服务。 16.审查我局交办或聘用合同约定的其他重要行政执法行为,并出具法律意见。 17.办理我局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商务需求:服务期限:一年(以合同约定为准) 验收方式:1.服务到期后,乙方需通过甲方组织的履约服务质量考核;2.出现违约行为,按照《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违约处置标准》执行。 支付方式:合同签订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30%款项;自合同签定生效五个月后,阶段性成果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50%款项;合同剩余20%款项作为绩效费用按照履约评价结果进行结算,服务到期并经甲方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剩余款项,优秀支付100%绩效费用,良好支付80%绩效费用,合格支付60%绩效费用,不合格不支付绩效费用并不再续聘。 |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6-07 |
| 联系人: | 杨工 |
| 联系电话: | 0755-88211790 |
| 备注: | 公示时间:2026年7月10日至2026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