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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提供日期:2025-04-28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受深圳市财政局的委托,对其委托的 深圳市财政局2025-2026年聘用社会中介机构协助财政评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以公开征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5年05月15日 08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1.征集项目名称:深圳市财政局2025-2026年聘用社会中介机构协助财政评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SZKC2025000004
3.最高限制单价:本次征集不涉及具体投标金额(无须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填报具体投标金额),供应商只需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填报唯一的“1-下浮率”。供应商应根据自身成本自行填报“1-下浮率”,但不得以低于其成本的报价竞标。
4.采购需求:详见征集文件。
5.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深圳市财政预算和投资评审中心。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支机构则须同时提供(1)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扫描件(2)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或总所)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扫描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愿意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活动以及后续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连带责任),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3)总公司(或总所)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扫描件【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或总所)授权两家或以上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或总所)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响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③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响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④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响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⑤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响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⑧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注:(1)“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或者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有效期为2年。
1.征集文件获取件时间:2025年04月28日至 2025年05月15日 (北京时间)。
2.获取征集文件地点:深圳政府采购业务框架协议采购系统。
3.获取征集文件方式:
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应登录统一用户中心(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进入框架协议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5年05月15日 08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和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采购系统提交响应文件。
3、开启时间: 2025年05月15日 08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4、开启方式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框架协议采购系统-“开标大厅”参与开启。
5.供应商响应步骤:
特别注意:本项目在深圳政府采购业务框架协议采购系统上执行,请供应商登录网址: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进入统一用户中心,选择业务系统:“深圳政府采购业务框架协议采购系统”跳转进入。
统一用户登录操作指南见办事指南:https://kjcg.szggzy.com/gpfa-main-web/basic/frameHandlingguideline。
目前框采系统支持的CA有:网证通CA、广东CA。如未办理相关CA,可按以下指引办理:
网证通CA办理入口:
https://www.cnca.net/Client/detail/id/2446.html
广东CA办理入口:
https://www.gdca.com.cn/customer_service/guide_service/application_guide/GDCA-00061/
供应商登录后请关注框架协议采购系统弹窗的【供应商投标须知】,以免错过相关消息指引。
投标响应步骤如下:
1)根据如上入口登录后,选择业务系统:“深圳政府采购业务框架协议采购系统”跳转进入;
2)根据后台相关指引下载安装CA统一安全认证软件,并在深圳政府采购业务框架协议采购系统上绑定CA;
3)根据后台相关指引下载安装深圳政府采购业务框架协议采购系统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绑定的CA进行登录;
4)维护供应商信息及供应商类型;
5)解密时间:2025年05月15日08时30分00秒至2025年05月15日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6)等待成交结果公告发布。
深圳政府采购业务框架协议采购系统操作手册见办事指南:https://kjcg.szggzy.com/gpfa-main-web/basic/frameHandlingguideline。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一)项目预算:预算总额为框架协议生效期间的年度财政预算(其中2025年度的预算总额613万元,2026年度的预算总额以当年度实际安排的部门预算为准),此金额即项目的支付上限,用完即停止支付(费用超出预算部分延续至下一年度支付),但供应商须继续提供协审服务至协议期满。
(二)付款方式:协审费用按服务合同生效期间的年度总财政预算安排支付。可以每季度结算一次协审费用,也可以根据具体项目的特点及协审任务完成进度,在服务完成后一次性支付。采购方在确定供应商按期、按质、按量完成协审业务,出具评审报告且编制的评审档案验收合格后,支付评审费用。
根据财政部门协审任务种类不同,主要分为按工作量计算协审费用和按工作日计算协审费用(国土基金前期费项目评审除外),具体采取计付协审费用方式由采购人根据协审项目协审种类及项目情况按批准付费方式计付协审费用。协审费用按以下几种方式计算:
1.按工作量计费标准,适用于不列入发改部门投资计划的建设项目财政预算评审(不计核减额)。
建设项目财政预算评审(不计核减额):协审费用=(委托评审金额×基本费率×复杂系数×(1-下浮率)。其中:基本费率范围为0.003~0.03%,分段累进计算,具体梯度划分见下表:
基本费率梯度表
基本费率梯度表
送审金额N N≤2亿元,基本费率0.03%;
送审金额N 2亿元<N≤5亿元,基本费率0.015%;
送审金额N 5亿元<N≤20亿元,基本费率0.01%;
送审金额N 20亿元<N≤50亿元,基本费率0.005%;
送审金额N N>50亿元,基本费率0.003%
单个委托项目费用超过99万元的,按99万元计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费。
2.按工作日计费标准,适用于其它财政预算评审工作及零星评审工作(含辅助任务)。
中级职称(含中级)以下协审人员协审费用= 1500元/日×工作日×复杂系数×(1-下浮率);
副高级(或以上)职称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会计师的协审人员协审费用=2000元/日×工作日×复杂系数×(1-下浮率)。
供应商协助财政评审工作的计费标准,皆可根据项目难易程度及评审成果利用情况,考虑项目复杂系数计付协审费用。项目复杂系数一般为1,特殊情况下项目复杂系数最高不超过1.5,最低不低于0.1。
复杂系数超过1,由供应商向采购方提出复杂系数的书面申请,采购方根据评审项目实际情况审核同意后,确定复杂系数的最终值。
复杂系数低于1,由双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通过协商方式确定。
3.按批准的项目预算金额及供应商所承担任务量占比计费,适用于原国土基金前期费项目的评审(不包含其它规划设计类项目)。
当该类项目的年度预算金额为A时,协审费用=A*P/T,其中:P代表供应商实际承担的该类项目年度工作量(受理送审金额);T代表该类国土基金前期费项目年度总工作量(项目总送审金额)。
该类项目2025年度预算金额为133万元,后续年度将根据预算管理相关要求逐步调整为按工日计费。
1.征集人联系方式
征集人名称:深圳市财政局
地址: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3楼
联系人:丁工
联系方式:0755-83935680
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名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由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分公司)组织实施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27楼
联系方式:0755-36568999(平台技术支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工
电话:0755-86580002
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客服QQ:2210798634
客服邮箱:szkjxy2024@126.com
框架协议采购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热线:0755-36568999转1转6
统一用户平台登录问题客服热线:0755-36568999转4转2
深圳市财政局
2025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