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信息提供日期:2025-11-26
1.框架协议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LED 显示屏二次竞价项目
2.框架协议项目编号:HW-202511260191
3.预算金额(元):484999.76
4.采购需求
标的物信息
| 序号 | 采购标的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最高限价(元) |
|---|---|---|---|---|
| 1 | LED 显示屏13 | 类型:全彩色显示屏; 使用环境:室内; 刷新率:≥3840Hz; 亮度:≥500cd/㎡; 产品类型:箱体; 整机免费质保期限:≥1年; 显示像素间距:≤1.25mm; 维护方式:前维护/后维护; 报价单位:1平方米; 随整机配套必要备件:灯珠、芯片、单元板、接收卡、电源等; 防护等级:≥IP4X; 封装技术:SMD/COB/MIP; | 35.55(平方米) | 13642.75 |
耗材配件信息
无
基础服务需求:
该项目具体参数以基础服务需求所列明参数或附件参数为准,如响应设备无法满足我方所列明参数时,将认定为不符合条件做无效投标处理。 1.项目包含提供35.55平方米的LED屏、信号处理器1台、配电柜1套、适配屏体的钢结构/包边/线材等其它辅材,以及现场新LED屏安装调试美化等工作。 2.投标人需提供项目报价单、LED屏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以及附件中所要求的证明材料,如不提供做无效投标处理。 3.关于免费质保期:中标人须为所提供的软硬件货物提供不少于3年的免费售后服务,售后服务应覆盖软硬件设备及系统(含换件和维修)的运行维护、技术支持、系统升级、故障处理等全过程,确保系统持续稳定运行,质保期内硬件免费更换零配件、免工时费。 4.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0天(日历日)内交货,并通过到货验收。 5.验收要求: 5.1提供的货物必须为全新货物,出厂日期在采购人收到日期前12个月内,最新生产批次且经检验合格的产品; 5.2由采购人按合同和招标、投标文件约定的要求和标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交货验收。 5.3投标人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满足以下条件,并经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设备到货验收报告: (1)设备(含零配件)完好、全新,外观包装全新且无伤痕变形或明显修饰痕迹。 (2)技术文件资料、备件等已按规定数量到货并清点完毕。 (3)按照招标书要求及投标文件提供的技术要求查验合格。 (4)货物具备产品合格证,随箱资料齐全。 6.质量及知识产权要求: 6.1投标人提供完好、全新的原包装及产品(包括零配件),随箱技术资料及项目文档齐全。 6.2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必须具有生产日期、厂名、厂址、产品合格证,必要时提供相关检测报告。 6.3采购人在中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或司法干预。(其他详见附件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024-2025年度LED显示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协议书(框架协议编号:SZ-KJXY-202411214403010274)的入围供应商及其在框架协议中载明的委托的代理商。
1.本次供应商报价根据框架协议约定,标的物以及耗材配件的报价不得高于各自对应的最高限价。
2.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1.报价规则
(1) 供应商的报价应是单价。
(2) 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协议限价。
2.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 成交规则:在响应时间内报价有效且符合竞价需求的,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当多家供应商报价一致且均为最低报价时,系统按照报价时间由早到晚的顺序,默认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 终止规则:在二次竞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无符合竞价需求且报价有效供应商的,竞价终止。
二次竞价响应时间:2025年11月26日 ~ 2025年12月03日
响应地点:深圳政府采购业务框架协议采购系统
方式:供应商在二次竞价响应时间内,通过深圳政府采购业务框架协议采购系统进行报价
交货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
交货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岗中心医院核医学楼5楼
支付方式:一次付清或多次付清。
支付时间和条件:采购人采取“刷公务采购卡”、“转账”等方式付款,在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情况下,采购人应当及时支付货款。
联系人:陈倪佳
联系方式:15919869919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采购单位: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