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信息提供日期:2025-04-11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HT_(2025)2第31号
二、合同名称:【终止合同】关于提前终止原服务项目合同的协议
三、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2025)2第31号
四、项目名称:关于提前终止原服务项目合同的协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德政路8号
供应商(乙方):深圳市实信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星社区上星路万科星城商业中心2栋270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负责为采购人完成电子卷宗扫描、归档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负责为采购人完成全流程案件、刑事案件、民商事案件、执行案件、诉前联调案件等电子卷宗材料扫描、归档服务。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5922833
合同金额:5922833.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服务期限一年(2024年7月17日-2025年7月16日)深圳市龙岗区德政路8号龙岗区人民法院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5-22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4-11
九、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