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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提供日期:2023-04-06
2023年沙头街道路口值守及专项行动安保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办事处拟对2023年沙头街道路口值守及专项行动安保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沙头街道路口值守及专项行动安保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5498795.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将原合同第二条第(二)款第2项中“在辖区新洲南路与福民路口、新洲南路与福强路口等共计23个路口进行交通劝导和值守工作,其中20个人流车流量大路口每天安排4人值守(9:00-12:00、14:00-18:00),其余路口每天安排2人值守(9:00-12:00、14:00-18:00),根据各路口节假日期间人流车流等情况可适当调整路口值守人员和值守时间,乙方不得另收费用。甲方根据辖区道路安全情况,适时调整值守路口的数量和值守时间。”修改为“在辖区新洲南路与福民路口、新洲南路与福强路口等共计23个路口进行交通劝导和值守工作,其中20个人流车流量大路口每天安排4人值守(早班07:30-11:30、15:30-18:30,晚班11:30-15:30、18:30-22:00),其余路口每天安排2人值守(早班07:30-11:30、15:30-18:30,晚班11:30-15:30、18:30-22:00),根据各路口节假日期间人流车流等情况可适当调整路口值守人员和值守时间,乙方不得另收费用。甲方根据辖区道路安全情况,适时调整值守路口的数量和值守时间。”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我街道前期采购的“2023年度沙头街道路口值守及专项行动安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FTDL2022000167),因该项目合同签订的上岗时间段与区交安委办下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度创文值守人员聘请筹备工作的提示》文件中要求的时间段不一致,经与街道采购办及第三方服务公司沟通,现我办拟与第三方服务公司签订补充协议。该协议已通过街道司法所律师审核,现拟将该补充协议呈领导审批后,报区财政局备案,以确保该项目能顺利完成资金支付。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3年04月04日至2023年04月12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采购人: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办事处 地址:福田区新沙路60号201 联系电话:18071513547 传真:0755-83308406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委大楼10楼 联系电话:0755-83941762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