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岗街道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及配套公厕综合管养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事处拟对松岗街道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及配套公厕综合管养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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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松岗街道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及配套公厕综合管养服务
合同金额(元):60105118.08
中标供应商:深圳世路源环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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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变更事项: ① 合同第一条第二款项服务范围的变更,其中新增加管养公厕1座。 ② 合同第四条合同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第一条,合同总价格及其中包含的各项服务费用的变更。 二、条款及金额变动情况 1.原合同第一条第二款项服务范围: 107国道以东,道路保洁面积为1933093.97平方米,道路绿化保洁面积283152.43平方米、公厕8座、转运站6座、垃圾清运162吨/日(实行总量包干计费方式)。 变更后合同第一条第二款项服务范围: 107国道以东,道路保洁面积为1933093.97平方米,道路绿化保洁面积283152.43平方米、公厕9座、转运站6座、垃圾清运162吨/日(实行总量包干计费方式)。 2.原合同第四条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第一条: 按照乙方中标价,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60105118.08元,即甲方每年应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人民币60105118.08元(大写人民币:陆仟零壹拾万零伍仟壹佰壹拾捌元零捌分),其中每年清扫保洁服务费为人民币48171594.03元、垃圾清运费用为人民币9839909.25元、公厕管养费用为人民币2093614.8元,即每月清扫保洁服务费为人民币4014299.50元、垃圾清运费用为人民币819992.44元、公厕管养费用为人民币174467.9元。合同总价包括作业服务人员费用(含工资,奖金,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岗位津贴、高温补贴、食宿补助和劳动保护等福利待遇,以及教育培训费、劳动合同及事故赔偿金等)、材料费用(含车辆机械设备工器具折旧费、维修费、作业用水电费和日常清洁用品等易耗品费)、管理费(含办公费用、管理人员费用、不可预见风险预备金等)、合理利润以及法定税金等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一切费用,乙方不得以最低工资标准等工资水平提高和物价上涨等任何理由提出增加任何费用。 变更后合同第四条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第一条: 按照乙方中标价,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60370534.42元,即甲方每年应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人民币60370534.42元(大写人民币:陆仟零叁拾柒万零伍佰叁拾肆元肆角贰分),其中每年清扫保洁服务费为人民币48171594.03元、垃圾清运费用为人民币9839909.25元、公厕管养费用为人民币2359031.14元,即每月清扫保洁服务费为人民币4014299.50元、垃圾清运费用为人民币819992.44元、公厕管养费用为人民币196585.93元。合同总价包括作业服务人员费用(含工资,奖金,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岗位津贴、高温补贴、食宿补助和劳动保护等福利待遇,以及教育培训费、劳动合同及事故赔偿金等)、材料费用(含车辆机械设备工器具折旧费、维修费、作业用水电费和日常清洁用品等易耗品费)、管理费(含办公费用、管理人员费用、不可预见风险预备金等)、合理利润以及法定税金等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一切费用,乙方不得以最低工资标准等工资水平提高和物价上涨等任何理由提出增加任何费用。 3、其他条款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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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在合同期间,有新增加(或减少)的道路和配套设施未纳入(或删减)管养范围等情况引起费用增加,需要针对管养合同与签订相关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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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期限:从2023年11月08日至2023年11月15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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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广深公路428号
联系电话:13723715622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宝安区国库支付中心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湖滨东路31号108
联系电话:0755-2778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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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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