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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提供日期:2023-12-08
深圳市罗湖区水污染治理中心梧桐山河、茂仔水碧道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
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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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罗湖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政府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罗湖区水污染治理中心拟对深圳市罗湖区水污染治理中心梧桐山河、茂仔水碧道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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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罗湖区水污染治理中心梧桐山河、茂仔水碧道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万元):414.907229 中标供应商:深业物业运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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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1.变更事项 取消合同以下服务内容: (1)2023年2月25日至2023年12月7日期间梧桐山河、茂仔水碧道上游段(672米) 水域保洁、陆域保洁工作; (2)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12月7日期间梧桐山河、茂仔水碧道党校桥段水域保洁、陆域保洁工作; (3)2022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7日期间梧桐山河、茂仔水碧道绿化养护工作。 2.变更金额: 取消的服务内容扣减费用合计678954.72元,变更后合同金额为3470117.57元。 3.原合同要求: (1)2.2.2 陆域保洁 保洁范围为河道管理范围内陆域的保洁管养。保洁要求:陆域的保洁参照深圳市公共区域环境卫生质量和管理要求《城市道路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和河道管养技术标准《汛期重点河段陆域垃圾清理时间表》、《保洁频次与时间要求表》,梧桐山河河道保洁按二级保洁标准、茂仔水河道保洁按三级保洁标准。具体工作内容包括:1)陆域散落的烟头、纸屑、塑膜、固体废弃物等生产生活垃圾应及时清理;2)河道生态保护区域绿地范围的植物果实、落叶落花原则上不清理;在河道生态保护区域内道路路面、树下的落叶、花、果等清理收集后,可堆放在树木与灌木根部;3)河道管养范围内慢行系统主要包括人行道(含栈道)、自行车道、巡河路、防汛道路、堤顶路面等,慢行系统保洁宜采用小型清扫车和人工保洁相结合的方式;4) 绿地保洁。 (2)2.2.3水域保洁 水域的保洁主要包括洪水过后的清洁、日常的垃圾清理以及定时清淤等。Ⅰ级河道水域保洁采用巡回保洁,Ⅱ、Ⅲ、Ⅳ级河道保洁为每天至少一次,保证重点河段整洁卫生,每日首次水域保洁应在9:00前完成。同时应及时、集中打捞河道漂浮垃圾拦截设施内聚集的废弃物或水生植物,并做到当日垃圾当日清除。河道上视实际情况在支流汇入口设拦污栅以拦截漂浮物,桥角、桥墩边、闸前亦宜采取措施拦阻漂浮物;拦阻的漂浮物应及时打捞,做到日产日清并运至垃圾场或其它指定场所进行处理。汛期的保洁应服从河道防汛调度要求,当深圳气象台发布黄色及黄色以上暴雨、台风信号时,停止河道保洁作业。雨后或台风后应按相应规定时间完成保洁任务;重点地段的保洁按甲方要求时间完成,做到河面无漂浮垃圾。 (3)2.1 绿化养护 总体景观效果要求植物生长茂盛,花期有花、花色鲜艳,灌木株形丰满;绿篱、地被枝叶茂密。色彩艳丽,绿地内无黄土裸露、无杂草、有害生物防控;绿地植物无明显黄叶、焦叶、卷叶、枯枝。乔木、灌木及花卉修剪工艺精细,植物造型具有艺术感和创意。与人工绿地相邻可视 10 米范围内林地或临时绿化地不被侵占、保持清洁、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本项目新建绿化内容执行三级养护标准。具体工作内容包括:1)草坪管养 ;2)灌木和花卉管养;3)乔木管养;4)病虫害防治;5)行道树(行列树);6)悬挂绿化;7)行洪断面内绿化养护要求;8)行洪断面外绿化养护要求;9)绿地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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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2. 根据深圳市罗湖区水污染治理中心梧桐山河、茂仔水碧道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如因甲方工作安排、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导致上述“服务内容”中部分工作无需开展的,相应核减有关费用(乙方可参考分项报价进行计算并将费用核减报告提交至甲方审核,如乙方核减费用与甲方计算费用差距过大且双方无法就该核减费用达成一致的,以甲方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单位审核价或政府审计部门审定的价格金额为基准进行核减)”的约定,按照深业物业运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清单,我中心对中标供应商深业物业运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开展工作进行费用核减,具体如下:(1)2023年2月25日至2023年12月7日期间梧桐山河、茂仔水碧道上游段(672米)水域保洁、陆域保洁工作,核减19328.25元;(2)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12月7日期间梧桐山河、茂仔水碧道党校桥段水域保洁、陆域保洁工作,核减2323.07元;(3)2022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7日期间梧桐山河、茂仔水碧道绿化养护工作,核减657303.4元。以上合计核减678954.72元。 3. 根据上述理由,对合同作出变更,从合同价款中扣减678954.72元,变更后合同金额为3470117.5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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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期限:从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5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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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采购人:罗湖区水污染治理中心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新园路55号 联系电话:0755-22185549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罗湖区政府合同履约检查中心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文锦中路罗湖区委2501 联系电话:256666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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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罗湖区政府合同履约检查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