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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提供日期:2023-12-25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湾区新技术新产品展示中心展馆运营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拟对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湾区新技术新产品展示中心展馆运营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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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湾区新技术新产品展示中心展馆运营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1700000.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天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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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本次补充合同的签订旨在对原合同中第三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进行修订,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及金额不变,对服务费用支付主体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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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按照《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宝机编〔2021〕25号),区科技创新局党组会审议确定(深宝科党组会纪〔2023〕44号),从2024年起,将“湾区新技术新产品展示中心”预算指标整体从区科技创新局本级调至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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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期限:从2023年12月16日至2023年12月25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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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创业一路宝安区政府468室 联系电话:13421360703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宝安区国库支付中心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湖滨东路31号108 联系电话:0755-27782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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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