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二期)项目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南山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拟对南山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二期)项目服务采购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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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南山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二期)项目服务采购
合同金额(元):41960000.00
中标供应商: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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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第一条 关于原合同附件一《项目建设内容及分项报价表》中部分内容的变更 按照项目业务相关方南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和项目实施实际情况有关要求,原合同附件一《项目建设内容及分项报价表》中的部分成品软件和定制开发服务需要调增或调减。 (一)定制开发服务调增部分 1. 信用+生活个人端(个人信用服务) :打造面向个人用户的信用+生活个人端小屏统一入口,汇聚南山区各类信用惠民应用,展示各信用板块的相关记录和统计数据等,支持查看信用足迹和信用年报。 2. 信用+生活企业端 (企业信用管家):探索打造“企业信用管家”一站式企业信用“唤醒”服务,推行“企业异常预警哨+企业失信唤醒人+企业信用知识库+企业信用名片夹+企业信用自助窗+合规证明一键开+优质企业信用惠+重点企业信用专线”等八大企业信用管家式服务新模式,助力企业诚信合规、健康运营。 3. 信易查:为南山区企业及组织提供公益性数据服务,助其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全面的背景调查,降低用人风险,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推动数字经济发展。 (二)调减部分 1.原合同附件一第一部分“二、信用模型工具”予以核减; 2.原合同附件一第二部分“三、城市信用模型”中:“(三)企业城市信用模型开发”的序号1“企业城市信用模型工具配置”、“ (四)个人城市信用模型开发”的序号2“个人城市信用模型工具配置”予以核减; 3.原合同附件一第一部分“四、数据服务”中“(一)交通出行数据服务”的序号1“交通出行数据查询服务”予以核减; 4.原合同附件一第二部分“一、数据模型”中“(一)信用模型库”的序号3“铁路信用模型”予以核减; 5.原合同附件一第四部分中“三、信用疾控支撑模块”予以核减; 6.原合同附件一第二部分“一、数据模型”中“(三)信用主题库建设”的序号3“信用+疾控主题库”予以核减; 7.原合同附件一第二部分“二、数据治理服务”中(十一)信用疾控数据治理服务予以核减; 8.原合同附件一第三部分中“一、信用可视化—大屏端”的“(七)信用疾控支撑模块全流程监测”、“ 二、信用可视化—移动端”的“ (七)信用疾控支撑模块全流程监测”予以核减; 9.原合同附件一第六部分“二、信用文旅支撑模块”中“(一)信用文体场馆”的序号13“游泳馆信用免押判断模型”、序号14“游泳馆信用免押管理”及序号15“信用文体场馆建设日志管理”中的“信用免押判断模型操作日志”和“信用免押判断模型审核日志”予以核减; 10.原合同附件一第五部分“一、信易贷支撑模块”中“(二)银行端”对银行系统的统一用户认证服务和权限管理予以核减。 (三)变更部分费用合计 变更前费用合计¥ 41,96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肆仟壹佰玖拾陆万元整),变更后费用合计¥ 39,369,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玖佰叁拾陆万玖仟元整),变更前后费用核减金额¥ 2,591,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玖万壹仟元整)。变更内容详见附件《项目建设内容及分项报价变更汇总表》。第二条 关于原合同“第四条 合同款项及支付方式”有关条款的变更和补充 (一)原合同“第四条 合同款项及支付方式”中第(一)项的内容变更为: (一)本合同总金额调整为¥ 39,369,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玖佰叁拾陆万玖仟元整),包括设备费、软件费、税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调试费、培训费、计量及技术服务费和不可预见费等一切费用。合同实际支付总额以造价单位最终审核的结(决)算审定价为依据进行核算。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需求数量和软件开发功能点可能会有调整,如需要增加功能点的,乙方须无条件配合。乙方调增调减工作量后,对冲后增加金额超出签约合同价5%以内的,结算不做调整。 (二)原合同“第四条 合同款项及支付方式”中第(三)项的内容变更为: (三)本合同款项,由甲方按照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 【合同首付款】合同签订且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 15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首期款,即¥20,98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零玖拾捌万元整); 【合同初验款】根据本合同的验收条款约定,完成项目初验且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 15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初验款,即¥10,515,200.00(大写:人民币壹仟零伍拾壹万伍仟贰佰元整); 【合同终验款】根据本合同的验收条款约定,完成项目终验且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 15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合同终验款,即¥3,936,900.00(大写:人民币叁佰玖拾叁万陆仟玖佰元整); 【合同尾款】本项目终验合格并通过结(决)算后,乙方将按照规定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本合同总金额3%的履约保函,甲方收到乙方履约保函后15日内,以第三方造价单位最终审核的结(决)算审定价为支付依据,结合乙方履约情况,扣除乙方违约金,核算出应付合同尾款额度,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 15 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应付合同尾款。 本项目免费维护期满后20 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履约保函。乙方向甲方申请支付合同款项时,必须向甲方提供与当期支付款项金额等值的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因财政拨款或乙方原因导致的迟延支付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仍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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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一、为落实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保障相关支付流程顺利进行,同时考虑该项目中标供应商资信情况较好,履约能力较强。经双方友好协商,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情况下,变更项目终验款支付比例。 二、项目实施建设期间,鉴于实际使用需求的进一步明确与变化,经我局与承建单位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用户单位南山区发展和改革局、造价服务单位等相关单位共同核准,对项目建设内容进行了必要的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因信用支撑平台系统版本升级,已可实现信用模型工具的模型开发和配置功能,核减信用模型工具、企业城市信用模型工具配置和个人城市信用模型工具配置三项建设内容。 2.因在项目实施交付阶段因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已无“信用+疾控模块”相关业务需求,核减“交通出行数据查询服务及铁路信用模型”、“信用疾控支撑模块及其主题库、数据治理服务、可视化大屏和移动端”建设内容。 3.因文体场馆自身业务流程发生变化,推出会员免押机制,业务部门已无信用文旅游泳馆免押相关需求,核减“信用文旅—信用文体场馆—游泳馆信用免押判断模型及其操作日志、审核日志及免押管理”建设内容。 4.信易贷相关合作银行因监管要求调整后不支持外部系统对接,信易贷无法与银行系统对接实现平台用户账号对接各银行系统提供的统一认证服务接口,核减“用户权限管理-与银行系统对接-南山区信易贷银行端平台用户账号对接各银行系统提供的统一认证服务接口实现”建设内容。 5.因用户单位实际需求,商请我局协助在区公共信用平台上搭建信用管家、信易查等2个应用,经深入调研,新增“信用+生活个人端”、“信用+生活企业端”、“信易查”三项建设内容。 由此,部分功能需要调减、调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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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08月09日至2024年08月16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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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深圳市南山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2号区政府大楼10楼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2017号劳动大厦9楼
联系电话:0755-86673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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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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