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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提供日期:2024-09-14
深圳市聚龙科学中学监控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聚龙科学中学拟对深圳市聚龙科学中学监控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聚龙科学中学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金额(元):1615200.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超网科技有限公司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因深圳市超网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笔误导致该设备的品牌、产地以及制造商名称错误,将交换机2实际供货品牌型号规格为“华三/LS-S5024PV5-EI-HPWR”写成“华为/LS-S5024PV5-EI-HPWR”,产地“杭州市”写成了“深圳市”,制造商为“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写成了制造商“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相关部门的指导意见,现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需将原合同项目清单“附件项目报价清单”中第16项“交换机2 ”整项设备进行核减处理,并只针对合同金额进行核减,不涉及原合同设备供货数量、质量以及工期的变化。合同金额的核减按照原合同“附件项目报价清单”中第16项“交换机2 ”的报价标准执行,每台单价为人民币3150.00元,核减数量为7台,核减金额共计人民币22050.00元。合同总价减少人民币22050.00元。综合上述,原合同总价需要进行变更,特此说明!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09月13日至2024年09月23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采购人:深圳市聚龙科学中学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沙田社区田滨路6号(深圳市聚龙科学中学)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坪山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333号区委区政府办公楼426A 联系电话:0755-28315831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