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信息提供日期:2024-09-30
罗湖区清水河街道环卫作业外包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办事处拟对罗湖区清水河街道环卫作业外包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罗湖区清水河街道环卫作业外包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34055825.36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天健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将《罗湖区清水河街道环卫作业外包服务项目合同》(下称原合同)中“垃圾清运量”的表述调整为“垃圾清运量(含家庭厨余固渣)”;合同履行期间,月垃圾清运量未达到月垃圾清运量上限的,当月垃圾清运费用按末端厂实际进场垃圾处理量计算及支付;月垃圾清运量达到或超过月垃圾清运量上限的,当月垃圾清运费用按上限量计算并支付;月垃圾清运量上限按照日垃圾清运量上限量乘以当月天数计算得出;每月末端厂实际进场垃圾处理量以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下达的通知为准;因末端厂的数据审核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影响环卫工人工资的正常发放,先按照垃圾清运量上限量足额支付环卫作业外包服务项目服务费,待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下达了末端厂实际进场垃圾处理量的通知后,在次月服务费中扣除不足上限量的垃圾清运服务费;上述调整从2024年8月1日起执行。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近年来,随着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部分生活垃圾得到回收利用,辖区其他生活垃圾实际清运量与原合同约定量出现较大差异。根据《深圳市城市环境品质提升行动罗湖指挥部第一百二十六次工作推进会议纪要》和《深圳市城市环境品质提升行动罗湖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调整垃圾清运服务费支付方式的通知》,现需对原合同相应条款进行调整。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2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采购人: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坭岗西路1046号鸿颖大厦5楼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政府合同履约检查中心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1008号罗湖管理中心大厦 联系电话:0755-25666674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