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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提供日期:2024-10-09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社区、林业站及小型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行政事务中心拟对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社区、林业站及小型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社区、林业站及小型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 合同金额(元):6070000.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乐和农产品有限公司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核减配送点及相应预算金额,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全区消防队伍力量整合人员划转的工作安排》(深龙消防委通字〔2023)24号)有关要求,经龙岗街道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核减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社区、林业站及小型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项目中街道专职林业站及小型消防站等4个配送点及相应预算金额77.542604万元(消防站核减时间:2024年6月6日至2025年4月30日,核减金额:59.01438万元;林业站核减时间:2024年6月29日2025年4月30日,核减金额:18.528224万元)。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全区消防队伍力量整合人员划转的工作安排》(深龙消防委通字(2023)24号)有关要求,龙岗街道专职林业站及小型消防站已全部交由龙岗区消防救援大队统一指挥调度及管理,我街道结合实际核减配送站点及相应预算金额。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10月09日至2024年10月15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采购人: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行政事务中心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岗路2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路财政大厦 联系电话:0755-28683054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