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仙湖植物园园区绿地管养服务合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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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提供日期: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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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仙湖植物园园区绿地管养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仙湖植物园拟对深圳市仙湖植物园园区绿地管养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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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仙湖植物园园区绿地管养服务
合同金额(元):15362057.15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国艺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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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变更合同价款: 1.原合同:合同总价为人民币15362057.15元。 2.变更后:合同总价为人民币8922340元。 (二)变更人员配备及管理要求组成: 1.原合同:本项目人员基本组成包括项目经理、现场主管、技术员、司机、水电工、盆景师、绿化工、保洁工等工种,共计172个岗位,均需常年驻园服务。 (1)项目经理1人,要求:①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园林或园艺或植保或植物学或林学或生物学相关专业,具备风景园林或园林相关专业副高级(或以上)职称,自2019年1月1日起,具有绿地管养类项目经理经验;②身体健康,年龄符合工作岗位需求;③可不驻园,月检、重要活动、重要会议需在岗。 (2)现场主管3人,要求:①自2019年1月1日起,3人均具有绿地管养类项目现场主管经验;②男性占比大于50%,身体健康,年龄符合工作岗位需求;③一周6天,每天在岗8小时,手机24小时保持畅通,突发情况需随时到岗。 (3)技术资料员1人,要求:①具备园林或园艺或林业或植物保护或生态学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具备风景园林或园林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②身体健康,年龄不高于45岁;③熟悉使用办公软件,做好该项目的相关台账资料、工作总结、人员管理等;④一周6天,每天在岗8小时。 (4)水电组长1人,要求:①具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为:电工作业,准操项目:低压电工作业)或 人社部门颁发的电工职业资格证(高级(三级)或以上)或 人社部门颁发的电工职业技能等级高级(三级)或以上证书,自2019年1月1日起具有水电工经验;②男性,身体健康,年龄符合工作岗位需求;③一周6天,每天在岗8小时,手机24小时保持畅通,突发情况需随时到岗。 (5)水电工3人,要求:①具备初级电工证,有从事水电工管理经验;②男性,身体健康,年龄符合工作岗位需求;③一周6天,每天在岗8小时,手机24小时保持畅通,突发情况需随时到岗。 (6)木工1人,要求:①男性,熟悉园林造景常用木工技术,有相关木工工作经验;②一周6天,每天在岗8小时。 (7)驾驶员4人,要求:①男性,身体健康,年龄符合工作岗位需求;②取得相应的资格证(驾驶对应车辆符合的驾驶证,如电瓶车司机应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认定类别为“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或观光车特种设备),作业项目代号:N1、N2、N5),持证上岗;③除日常作为各车辆司机外,兼顾项目的应急及安全工作;④一周6天,每天在岗8小时。 (8)绿化保洁157人,其中机动人员6人,要求:①身体健康,年龄符合工作岗位需求,有从事园林绿化管养经验,担任组长的人员需熟悉使用油锯、打药机等常用园林机械设备,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②从事高空作业人员需持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为:高处作业),特殊情况可统一调动支援各区域高空作业工作;④工作于近水区域的部分人员需会游泳。。 (9)盆景修剪师1人,要求:熟悉掌握盆景修剪及造型技术,懂得常规植物修剪技术,兼项目有造型的植物修剪工作。 2.变更后:工作日90名人员在岗,具体包括现场主管2人,技术资料员1人,水电工4人,木工1人,驾驶员3人,绿化工(含保育员、技术员、修剪师、保洁等)79人。工作日原则上不可安排人员调休(人员工作时间按每天8小时工作制)。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另行增派人员机动保障:元旦、清明、端午、中秋假日期间95人在岗;春节、五一、国庆假日期间100人在岗;园内花事、展览、会务等活动,每年4次,每次布置时间10天,布置期间每天需增派20人协助工作;其他应急工作,合同期内加班工时4500个工时。 (1)现场主管2人,要求:一周6天,每天在岗8小时,手机24小时保持畅通,突发情况需随时到岗。 (2)技术资料员1人,要求:一周6天,每天在岗8小时。 (3)水电工4人,要求:具备初级电工证及以上,有从事水电工管理经验,一周6天,每天在岗8小时,手机24小时保持畅通,突发情况需随时到岗。 (4)木工/泥瓦工1人,要求:一周6天,每天在岗8小时。 (5)驾驶员3人,要求:①男性,身体健康,年龄符合工作岗位需求;②取得相应的资格证(驾驶对应车辆符合的驾驶证,如电瓶车司机应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认定类别为“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或观光车特种设备),作业项目代号:N1、N2、N5),持证上岗;③除日常作为各车辆司机外,兼顾项目的应急及安全工作;④一周6天,每天在岗8小时。 (6)绿化工(含保育员、技术员、保洁)77人,要求:①身体健康,年龄符合工作岗位需求,有从事园林绿化管养经验,担任组长的人员需熟悉使用油锯、打药机等常用园林机械设备,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②身体健康,年龄符合工作岗位需求,有从事园林绿化管养经验;③从事高空作业人员需持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为:高处作业),特殊情况可统一调动支援各区域高空作业工作;④工作于近水区域的部分人员需会游泳。 (7)盆景修剪师1人,要求:需熟悉掌握盆景修剪及造型技术,懂得常规植物修剪技术,兼项目有造型的植物修剪工作。 (8)罗汉松修剪师1人,要求:需熟悉掌握罗汉松修剪及造型技术,懂得常规植物修剪技术,负责项目有造型的植物修剪指导工作。 (三)变更机械设备要求 1.原合同:新能源粤B绿化水车2台(长期在园),新能源粤B货车2台(需含升降尾板),新能源四轮垃圾转运电瓶车(清运车、垃圾转驳车)3台,11座以上电瓶车(观光车)3台,小型高压清洗车5台。乙方每年预留55个台班的工作量,并由植物园统筹安排使用,不限于在本项目内使用。 2.变更后:新能源粤B绿化水车1台(长期在园),新能源粤B货车1台(需含升降尾板),新能源四轮垃圾转运电瓶车(清运车、垃圾转驳车)2台,11座以上电瓶车(观光车)3台,小型高压清洗车5台。乙方每年预留50个台班的工作量,并由植物园统筹安排使用,不限于在本项目内使用。 (四)变更安全文明生产设备要求 1.原合同:包括工人纯棉工作服装(春夏装4套,秋冬装2套,雨衣雨鞋1套)、连体防水服、救生圈、救生衣、安全绳、安全帽、安全筒、警示牌、提示牌、作业围挡等。 2.变更后:包括工人纯棉工作服装(保持整洁,配备雨衣雨鞋)、连体防水服、救生圈、救生衣、安全绳、安全帽、安全筒、警示牌、提示牌、作业围挡等。 (五)变更苗木补植要求 1.原合同:补苗费用需达到中标价的4%,即614482元。 2.变更后:补苗费用400000元。 (六)变更甲方权利第6点 1.原合同:如双方达成续签合同协议,甲方有权根据当年合同执行情况和实际需求,在合同总价不变、岗位数配备不变的前提下,对下一年度的合同内容进行合理调整。 2.变更后:如双方达成续签合同协议,甲方有权根据当年合同执行情况和实际需求,在合同总价不变、人员数配备不变的前提下,对下一年度的合同内容进行合理调整。 (七)变更乙方责任第3点 1.原合同:甲方可根据本年度合同执行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在资金、人员要求、管养范围不变的前提下,对下一年合同具体工作进行微调整。 2.变更后:合同签订后如最终财政核定费用有变化,服务要求将做相应调整,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八)变更付款方式 1.原合同:合同签订后的首月,甲方按照每月经费基数¥1104172.93(即大写:壹佰壹拾万肆仟壹佰柒拾贰元玖角叁分整)支付当月经费,次月起,每月支付费用=本月费用(每月经费基数+完成专项费用)-月核减费用。合同期最后一个月份,应扣减上月、当月及其他所有应扣减费用后支付剩余经费。每月支付的管养费基数计算如下: 每月管养费基数=(中标价-各专项费用(2111982元))/12 ,即1104172.93元。 每月应支付管养费=每月管养费基数+当月物资、台班提供费+当月完成专项费用-当月检查扣分金额+合同外工作抵扣费用 2.变更后:合同签订后的15个工作日,甲方按照合同金额的8%,即¥713787.2元(人民币柒拾壹万叁仟柒佰捌拾柒元贰角整)支付乙方,后按月支付,每月根据月检结果支付月检月份的费用,具体支付如下: 每月应支付管养费=(每月经费基数+完成各专项费用+合同外工作验收费用)-月核减费用,月检次数12次,最后1次支付根据验收情况支付项目剩余费用。 每月支付的管养经费基数计算如下: 每月管养经费基数=(合同价-各专项费用(1885000元))/12 ,即5864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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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2023年12月经公开招标,中标公司为深圳市国艺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5362057.15元,合同期间为2024年1月 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第一年合同即将到期,现计划签订第二年合同。 因本项目2025年部门预算资金调整为8922340元,根据深财购〔2019〕43号文要求,现对原合同的金额、人员、机械设备、安全文明生产设备、苗木补植要求、甲方权利、乙方责任、付款方式进行变更,完成备案前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合同变更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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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3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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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深圳市仙湖植物园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仙湖路160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83938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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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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