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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提供日期:2024-12-20
公明街道办事处购买机关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拟对公明街道办事处购买机关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公明街道办事处购买机关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 合同金额(元):6788572.89 中标供应商:深圳星河智善生活股份有限公司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原合同第七条第一点:本物业管理服务费最高限额为(1年)人民币:8257109.64元(大写:人民币捌佰贰拾伍万柒仟壹佰零玖元陆角肆分)。本项目合同价采用包干制,包括成本、法定税费和相应的利润,涵盖本合同和招标文件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乙方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合同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甲方将不予批准。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区财政局下发《关于下达2025年部门预算“一下”控制数的通知》,需对项目经费进行核减。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12月21日至2024年12月27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采购人: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金辉路6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525 联系电话:0755-23198550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