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信息提供日期:2025-01-08
盐田区水利设施管理中心盐田河综合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盐田区水利设施管理中心拟对盐田区水利设施管理中心盐田河综合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
采购项目名称:盐田区水利设施管理中心盐田河综合管理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2571984.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原合同第十四条第1-3款“付款方式”为“1.预付款(30%)。合同签订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款项。2.合同进度款(60%)。合同进度超过预付款进度后,执行按月进度支付,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0%停止支付。3.年度管养费用尾款(10%)。年度管养工作完成后,甲方依据年度考核结果、年度扣款执行情况及实际工作量完成情况支付尾款,一般在下一年的1月份完成支付。”变更为 |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因该项目原为长期类服务项目,现为一年服务合同,为提高资金支付效率和使用效益,充分发挥社会市场商服务积极主动性,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变更协议。 |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1月08日至2025年01月15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
采购人:深圳市盐田区水利设施管理中心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东海道60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盐田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区政府行政中心531 联系电话:0755-25229572 |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