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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提供日期:2025-01-09
福永街道政府物业安保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行政事务服务中心拟对福永街道政府物业安保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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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福永街道政府物业安保服务 合同金额(元):5060321.28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宝安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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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原合同第三条第1点“本项目服务费用为包干费用,服务费人民币5060321.28元/年(大写:伍佰零陆万叁佰贰拾壹元贰角捌分),即421693.44元/月(大写:肆拾贰万壹仟陆佰玖拾叁元肆角肆分)”变更为:“本项目服务费用为包干费用,服务费人民币4034580.48元/年(大写:肆佰零叁万肆仟伍佰捌拾元肆角捌分),即336215.04元/月(大写:叁拾叁万陆仟贰佰壹拾伍元零肆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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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因实际需求发生变化,需要修改合同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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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1月09日至2025年01月16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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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行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福永街道办事处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宝安区国库支付中心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湖滨东路31号108 联系电话:0755-27782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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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