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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提供日期:2025-01-14
垃圾填埋场管理养护及过桥窝渗滤液处理厂维护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拟对垃圾填埋场管理养护及过桥窝渗滤液处理厂维护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垃圾填埋场管理养护及过桥窝渗滤液处理厂维护 合同金额(元):2298525.00 中标供应商:中保维安绿清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原合同第二条(一)合同总价:人民币1197840.00元(大写:人民币 壹佰壹拾玖万柒仟捌佰肆拾元整),含一切税、费,作为合同结算上限价。其中两个生活垃圾填埋场的管养服务总费用人民币 891660.00元(大写:人民币 捌拾玖万壹仟陆佰陆拾元整),分别为过桥窝生活垃圾填埋场管养服务费用为人民币636,900.00元(大写:人民币 陆拾叁万陆仟玖佰元整),白鸽湖生活垃圾填埋场管养服务费用人民币 254,760.00元(大写:人民币 贰拾伍万肆仟柒佰陆拾元整);渗滤液收集处理量为 2000 吨,处理单价为 153.09 元/吨。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为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预算缩减相关要求,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经与服务单位协商一致,调减部分服务费。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1月14日至2025年01月21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采购人:深圳市龙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路10号国鸿工业园1栋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龙华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龙华广场三路与清泉路交叉口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24楼 联系电话:0755-23338540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