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岗街道公共场所“四害”消杀服务(C包)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事处拟对松岗街道公共场所“四害”消杀服务(C包)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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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松岗街道公共场所“四害”消杀服务(C包)
合同金额(元):3839988.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海山卫生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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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变更事项: ① 合同第三条第二款项项目人员安排要求的变更,其中减少防制员6人。 ② 合同第三条第三款项项目药物、器械、四防设施和车辆要求的变更,其中减少热烟雾机1台、手推式大功率喷雾机1台、背负式机动超低容量喷雾器2台、手动肩挂式喷雾器1台、复合材料防蚊闸1200个、混凝土材料毒鼠屋1000个,其他条款不变。 ③ 第六条服务费支付第一条,合同总价格及其每月费用的变更。 二、条款及金额变动情况 1.原合同第三条第二款第四点项目人员安排要求: 防制员,27人,其中具有副省级以上卫生有害生物防制(治)相关协会颁发的《有害生物防制企业技术管理者》培训证书的10人;具有副省级或以上相关培训机构颁发的病媒生物防治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10人;具有具有国家级有害生物防制(治)相关协会颁发的《市政及公共场所有害生物防制应急处置》证书的7人。变更后合同第三条第二款第四点项目人员安排要求: 防制员,21人,其中具有副省级以上卫生有害生物防制(治)相关协会颁发的《有害生物防制企业技术管理者》培训证书的8人;具有副省级或以上相关培训机构颁发的病媒生物防治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8人;具有具有国家级有害生物防制(治)相关协会颁发的《市政及公共场所有害生物防制应急处置》证书的5人。 2.原合同第三条第三款项项目药物、器械、四防设施和车辆要求: 热烟雾机8台、手推式大功率喷雾机8台、背负式机动超低容量喷雾器12台、手动肩挂式喷雾器8台、复合材料防蚊闸6000个、混凝土材料毒鼠屋5000个。 变更后第三条第三款项项目药物、器械、四防设施和车辆要求: 热烟雾机7台、手推式大功率喷雾机7台、背负式机动超低容量喷雾器10台、手动肩挂式喷雾器7台、复合材料防蚊闸4800个、混凝土材料毒鼠屋4000个。 3.原合同第六条服务费支付第一条: 支付联合体牵头单位(深圳市海山卫生服务有限公司)每年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叁佰捌拾叁万玖仟玖佰捌拾捌元整(¥3839988 元),每月费用为人民币叁拾壹万玖仟玖佰玖拾玖元整(¥319999 元)。 变更后第六条服务费支付第一条: 支付联合体牵头单位(深圳市海山卫生服务有限公司)每年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叁佰零柒万壹仟玖佰玖拾元肆角(¥3071990.4元),每月费用为人民币贰拾伍万伍仟玖佰玖拾玖元贰角(255999.2元)。 4.其他条款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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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市场行情,价格波动,且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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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1月16日至2025年01月23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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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广深公路428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宝安区国库支付中心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湖滨东路31号108
联系电话:0755-2778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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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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