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桂园、东门、翠竹街道“物管城市”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办事处拟对罗湖区桂园、东门、翠竹街道“物管城市”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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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罗湖区桂园、东门、翠竹街道“物管城市”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37349878.46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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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甲、乙双方在签订《2024-2025年罗湖区东门街道“物管城市”服务项目合同》(下称“原合同”)后,甲、乙双方结合辖区实际,共同友好协商,就原合同签订本补充协议3,除本补充协议3约定外,其余仍按原合同和补充协议1、2履行。 一、根据《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关于移交雅园立交公厕至深圳市仙桐文体产业运营有限公司的函》(罗城管函﹝2025﹞78号),撤离雅园立交桥下小型公共洗手间管养并核减相关经费,移交日期于1月10日算起。因此,按照10个及以下厕位中标价格为13.5378万元/年计算,雅园立交桥下小型公共洗手间每月服务费为11281.5元,2025年1月10日-5月31日共核减经费53285.77元。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1、原合同第一条第(三)款修改为如下内容: 本项目辖区内2座市政公厕的管理服务与维护。 本项目公厕(含街头小型公共洗手间)分布如下: 序号 公厕名称 公厕类型 捆绑公厕开放时间 (保洁时间段) 开放时长 (小时) 定期清洁频次 (单位:次) 1 中兴站 10个厕位及以下 8:00-23:00 15 3 2 新园站 10个厕位以上 7:00-23:00 16 5 2、原合同第五条第(一)款第1项中的“公厕管理服务费为人民币496388.41元(大写:肆拾玖万陆仟叁佰捌拾捌元肆角壹分)”修改为公厕管理服务费为人民币443102.64元(大写:肆拾肆万叁仟壹佰零贰元陆角肆分)。 3、补充协议2第三条中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及公厕管养每月服务费按人民币2491369.13元(大写:贰佰肆拾玖万壹仟叁佰陆拾玖元壹角叁分)计算,城市管家咨询每月服务费按人民币73706.16元(大写:柒万叁仟柒佰零陆元壹角陆分)计算。以上两项费用按每月共计人民币2565075.29元(大写:贰佰伍拾陆万伍仟零柒拾伍元贰角玖分)计算”修改为“自2025年2月起,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及公厕管养每月服务费按人民币2480087.63元(大写:贰佰肆拾捌万零捌拾柒元陆角叁分)计算,城市管家咨询每月服务费按人民币73706.16元(大写:柒万叁仟柒佰零陆元壹角陆分)计算。以上两项费用按每月共计人民币2553793.79元(大写:贰佰伍拾伍万叁仟柒佰玖拾叁元柒角玖分)计算”。 二、雅园立交桥下小型公共洗手间服务费支付至2025年1月9日,即在支付2025年1月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及公厕管养服务费时扣减2025年1月10日-1月31日的雅园立交桥下小型公共洗手间管养服务费合计8159.77元(大写:捌仟壹佰伍拾玖元柒角柒分)。如在补充协议3签订前已支付2025年1月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及公厕管养服务费,则在支付2025年2-5月任一月份服务费时扣除。 三、本协议的约定仅限于甲、乙双方之间关于公厕管养服务相关或因此引起的事项,对原合同其他服务事项不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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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关于移交雅园立交公厕至深圳市仙桐文体产业运营有限公司的函》文件要求,我街道对于合同内容进行了完善和修订,进一步明确了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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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2月25日至2025年03月04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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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蛟湖路12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政府合同履约检查中心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1008号罗湖管理中心大厦
联系电话:0755-25666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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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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