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街道城管业务一体化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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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提供日期:202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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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街道城管业务一体化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拟对光明街道城管业务一体化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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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光明街道城管业务一体化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63190820.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洁亚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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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服务范围变更: (一)清扫保洁服务范围变更: 清扫保洁总面积由1925872.61平方米调整为1941709.78平方米;市政道路保洁总面积由687572.06平方米调整为701310.34平方米;绿化保洁总面积由316312.86平方米调整为318411.75平方米。 (二)清扫保洁服务面积业务量变更: 市政道路二级道路由604331.05㎡调整为618069.33㎡;绿化保洁市政道路二级由132228.76㎡调整为134327.65㎡。 (三)公厕运维管理服务范围变更: “光明街道辖区内公厕的清洁、管理和设施维护,公厕总数量39座,其中市政公厕27座,社会公厕12座”调整为“光明街道辖区内公厕的清洁、管理和设施维护,公厕总数量44座,其中市政公厕30座,社会公厕14座”。 (四)公厕运维管理服务业务量变更: 光明社区增加中海寰宇1栋公厕(厕位总数12)、中海寰宇8栋公厕(厕位总数9),白花社区增加客家文化公园公厕1(厕位总数12)、客家文化公园公厕2(厕位总数21),迳口社区增加马头岭公厕(厕位总数14)。 (五)绿化管养服务范围变更: 公园绿化管养面积为298177.32平方米调整为567746.84平方米;道路绿化管养面积为223730.85平方米调整为337218.69平方米。 (六)绿化管养服务面积业务量变更: 绿化管养中公园绿化管养的二级作业量184729.74㎡调整为335124.11㎡;水体作业量6112.76㎡调整为7334.06㎡;林地作业量28264.34㎡调整为146218.19㎡。道路绿化管养的二级道路作业量由104192.6㎡调整为215932.43㎡;三级道路作业量由118087.95㎡调整为119835.96㎡。 (七)“公园安保服务:包括光明区光明街道翠湖公园、回归亭纪念公园、木墩社区公园,新南村公园、迳口社区公园、荔林公园、天后宫休闲公园、白花洞革命烈士公园等8个公园”调整为“公园安保服务:包括光明区光明街道翠湖公园、回归亭公园、木墩社区公园,新南村公园、迳口社区公园、侨林公园、白花天后宫休闲公园、白花洞革命烈士公园、森林小镇、木墩街心公园、白花客家文化公园等11个公园”。 (八)路灯管养服务范围变更: 其中现管养路段共计路灯由5969盏调整为6901盏。 (九)5米以下庭院灯(包括地埋及射树灯、草坪灯、特色景观灯)数量由2735盏调整为2887盏;5-20米路灯数量由3186盏调整为3966盏;控制箱数量由119个调整为123个;变压器数量由17个调整为19个。 二、人员配置变更: (一)环卫服务的一线清扫保洁员的现配置人数239人调整为241人,拟移交配置人数5人调整为3人;公厕管理员的现配置人数45人调整为51人,拟移交配置人数19人调整为13人。 (二)绿化管养的绿化管养人员的现配置人数78人调整为118人,拟移交配置人数41人调整为1人。 三、车辆设备配置变更: (一)公厕管养的环卫鼓风机数量由78台调整为88台,拟移交增加数量由32台调整为22台。 (二)绿化管养的洒水车数量由3辆调整为4辆,拟移交增加数量由1辆调整为0辆;电动厢式/自卸货车数量由2辆调整为3辆,拟移交增加数量由1辆调整为0辆;高枝油锯机数量由8台调整为12台,拟移交增加数量由4台调整为0台;绿篱修剪机数量由12台调整为18台,拟移交增加数量由6台调整为0台;绿篱机数量由8台调整为12台,拟移交增加数量由4台调整为0台;草坪修剪机数量由8台调整为12台,拟移交增加数量由4台调整为0台;割草机数量由8台调整为12台,拟移交增加数量由4台调整为0台;疏草机数量由2台调整为3台,拟移交增加数量由1台调整为0台;油锯数量由6台调整为8台,拟移交增加数量由2台调整为0台;割灌机数量由6台调整为8台,拟移交增加数量由2台调整为0台;汽油打孔机数量由4台调整为6台,拟移交增加数量由2台调整为0台;打孔注药机数量由6台调整为8台,拟移交增加数量由2台调整为0台;高程喷雾机数量由4台调整为6台,拟移交增加数量由2台调整为0台;高压水枪数量由4台调整为6台,拟移交增加数量由2台调整为0台;背负式喷雾器数量由6台调整为9台,拟移交增加数量由3台调整为0台;手锯数量由30台调整为45台,拟移交增加数量由15台调整为0台。 四、新增照明设施: 新增东塘路5-20米路灯4盏,5米以下庭院灯2盏;晨光路5-20米路灯2盏,5米以下庭院灯15盏;茶林路5-20米路灯174盏;科林路5-20米路灯48盏;科泰路5-20米路灯232盏;凤恩路(原五十六号路)5-20米路灯32盏;五十八号路(观光路-二十三号路)华创路5-20米路灯62盏。 五、变更金额:新增照明设施追加费用201201.50元/年,原合同金额调整为61516622.60元/年。 六、正式生效时间从2025年4月22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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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鉴于《光明街道城管业务一体化服务项目承包合同书》中现管养及拟移交的服务范围、人员配置、车辆设备配置发生较大变化,需变更原合同内容。另有光明区城市管理局移交的东塘路等7条道路路灯需纳入光明街道城管业务一体化服务项目进行日常管理,所需费用按本项目标准及中标折扣率99.64%计算后追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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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4月03日至2025年04月10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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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翠路北6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525
联系电话:0755-23198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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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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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