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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提供日期:2025-04-08
深圳市宝安区弘雅小学物业管理及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合同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宝安区弘雅小学拟对深圳市宝安区弘雅小学物业管理及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合同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宝安区弘雅小学物业管理及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合同 合同金额(元):1449000.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创美安物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原合同“第三条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第一款约定为:1、本项目合同总金额为:壹佰肆拾肆万玖仟元整(¥1449000.00)每月服务费用为:壹拾贰万零柒佰伍拾元整(¥120750.00元)。现双方协商一致增加以下内容:自2025年1月21日起,每月服务费用变更为:壹拾壹万柒仟柒佰柒拾元整(¥117770.00)。本项目合同金额总额则相应调整。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上级通知,学校与创美物业保安服务公司经过协商。决定减少合同中约定的每月服务费用为117770元:服务人员配备更改为项目经理1人、维修员1人、保安班长1人、保安员9人、保洁班长1人、保洁员4人、非教育教学时段安全管理班长1人、非教育教学时段安全管事员2人、绿化工1人、合计21人。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3月24日至2025年03月31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采购人:深圳市宝安区弘雅小学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建安一路647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宝安区国库支付中心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湖滨东路31号108 联系电话:0755-27782127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