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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提供日期:2025-04-09
观澜街道其他可建设非经营性国有储备土地日常管理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办事处拟对观澜街道其他可建设非经营性国有储备土地日常管理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观澜街道其他可建设非经营性国有储备土地日常管理服务 合同金额(元):1368500.00 中标供应商:广东恒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因公司银行业务调整需要,本着诚信经营、互惠合作的原则,双方就合同履行事宜经协商一致,变更关于观澜街道办其他可建设非经营性国有储备土地日常管理服务项目的业务往来账户。账户信息变更后,户名:广东恒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账号:55001370000000991。开户行:深圳坪山珠江村镇银行。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无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4月09日至2025年04月16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采购人: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观光路1199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龙华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龙华广场三路与清泉路交叉口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24楼 联系电话:0755-23338540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