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监督及排水管网运营监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水务局拟对排水监督及排水管网运营监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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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排水监督及排水管网运营监管项目
合同金额(元):4366050.00
中标供应商:中电建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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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原合同于2025年3月10日签订,合同服务期为2025年3月11日至2026年3月10日。结合2025年工作调整安排,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在原合同基础上,按照调整后的工作任务量和合同中标单价核算,具体如下: (一)2.1.1市政排水管渠运营质量抽查,每月各区抽查13条路段,每年全市抽查1560条路段变更为每月各区抽查10条路段,每年全市抽查1200条路段。 (二)2.1.2小区排水管渠运营质量抽查,每月各区抽查5个小区(1个商超、3个住宅、1个城中村),每年全市抽查600个小区变更为每月各区抽查3个小区(1个商超、1个住宅、1个城中村),每年全市抽查360个小区。 (三)2.1.3 市政排水泵站运营质量检查,每半年对全市75座泵站开展检查,每年检查150站次变更为每半年对全市78座泵站开展检查,每年检查156站次。 (四) 2.1.4 在建工地管网保护及排水情况抽查,每季度全市抽取120个在建工地(需覆盖每个区),每年全市抽查480个在建工地变更为每季度全市抽取80个在建工地(需覆盖每个区),每年全市抽查320个在建工地。 (五)2.1.5 经营性排水户管理情况检查,每月各区抽查40个排水户,含16个一类排水户(不含工程建设类排水户),每年全市抽查4800个排水户。检查排水户排水许可办理、内部雨污分流、预处理设施设置、接驳及运行维护等情况;检查80个已入库的一类排水户排水水质情况,水质取样送检,出具CNAS或CMA计量认证的水质检测报告变更为每月各区抽查20个排水户,含8个一类排水户(不含工程建设类排水户),每年全市抽查2400个排水户。检查排水户排水许可办理、内部雨污分流、预处理设施设置、接驳及运行维护等情况;检查60个已入库的一类排水户排水水质情况,水质取样送检,出具CNAS或CMA计量认证的水质检测报告。 (六)删除2.5 其他技术服务 (七)1.合同价款的计取与支付,本项目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肆佰叁拾陆万陆仟零伍拾元整(¥4366050.00元)变更为本项目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叁佰零贰万柒仟零陆拾元整(¥3027060.00元) 2.(1)中标后自签订正式合同之日起,在二十个工作日内,申报项目中标价的30%作为预付款(即支付至人民币壹佰叁拾万玖仟捌佰壹拾伍元,小写¥1309815.00元);(2)进度款按实际工作进度支付,完成工作量的50%并提交相应报告,累计支付至人民币贰佰壹拾捌万叁仟零贰拾伍元,小写¥2183025.00元;(3)进度款按实际工作进度支付,完成工作量80%并提交相应报告,累计支付至人民币叁佰肆拾玖万贰仟捌佰肆拾元,小写¥3492840.00元变更为(1)合同签订后按合同金额的30%支付预付款(即支付至人民玖拾万捌仟壹佰壹拾捌元,小写¥908118.00元);(2)合同签订三个月且服务单位提供已完成工作成果报告后,最高支付至合同金额的50%,即最高累计支付至人民币壹佰伍拾壹万叁仟伍佰叁拾元,小写¥1513530.00元;(3)合同签订八个月且服务单位提供已完成工作成果报告后,最高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即最高累计支付至人民币贰佰肆拾贰万壹仟陆佰肆拾捌元,小写¥242164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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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结合财政预算核减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在原合同基础上,按照调整后的工作任务量和合同中标单价核算。基于上述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达成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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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4月09日至2025年04月16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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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深圳市水务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路1098号水源大厦17楼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83938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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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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