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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提供日期:2025-04-25
沙头街道翠湾、上沙、新洲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办事处拟对沙头街道翠湾、上沙、新洲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沙头街道翠湾、上沙、新洲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1433805.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龙岗区彩虹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根据《福田区财政局关于下达各街道办2025年专项经费预算控制数的通知》要求和2025年财政资金实际下达情况,经与深圳市龙岗区彩虹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友好协商,调整政府采购合同经费、人员结构等,合同的总金额同步按26.778%比例缩减至105万元(每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打包价由47.8万元/年统一调整为35万元/年),人员结构由原3+1(3名持证人员及1名辅助人员)调整为2+1(2名持证人员及1名辅助人员),合同终止时间由2026年4月4日调整为2026年3月31日(提前4天终止)。因金额按26.778%比例调减且减少4天费用,实际合同总金额105万元调整为103.84万元(每个社区34.61万元),款项支付比例及人员管理细项也按要求进行了调整,拟根据调减内容签订补充协议。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福田区财政局关于下达各街道办2025年专项经费预算控制数的通知》要求和2025年财政资金实际下达情况进行变更。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4月25日至2025年05月06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采购人: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办事处 地址:福田区新沙路60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委大楼10楼 联系电话:0755-83941762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