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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提供日期:2025-06-03
福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2024年运营类宣传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福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拟对福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2024年运营类宣传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福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2024年运营类宣传项目 合同金额(元):1868000.00 中标供应商:乐合文化(深圳)有限公司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删除原合同条款第六条第六、七、八点:(六)完成垃圾分类典型人物海报(至少20张)和典型人物视频(至少两期)制作。(七)省、市级以上主流纸媒半个版面,一年2次。(八)完成城管局年度工作画册设计、制作及印刷,暂定100 本,具体以甲方需求为准。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工作实际开展情况,实际需求发生变化,需要减少合同服务内容(一是完成垃圾分类典型人物视频至少两期制作;二是省、市级以上主流纸媒半个版面,一年2次;三是完成城管局年度工作画册设计、制作及印刷,暂定100 本,具体以甲方需求为准”),按照《福田区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福财〔2021]173号)》第三条第(二)款第1项文件精神,“因实际需求发生变化,需要核减采购标的内容的。在双方同意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核减合同采购标的内容,但合同金额应依据合同约定的计价标准进行相应核减。”,经与乙方多次商讨,达成一致意见,建议取消原合同约定的“完成垃圾分类典型人物视频(至少两期)制作;省、市级以上主流纸媒半个版面,一年2次;完成城管局年度工作画册设计、制作及印刷,暂定100 本,具体以甲方需求为准。”相关内容。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6月03日至2025年06月10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采购人:深圳市福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坳八路福田城管大楼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委大楼10楼 联系电话:0755-83941762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