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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提供日期:2025-06-03
光明区人民武装部新营区建设工程智能化及专业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光明区应急管理局拟对光明区人民武装部新营区建设工程智能化及专业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光明区人民武装部新营区建设工程智能化及专业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金额(元):4185141.00 中标供应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1.将原合同第【 2 】条第【 1 】款约定的“【合同金额 】”修改为“【 合同金额小写:¥4,020,381.00元,大写:肆佰零贰万零叁佰捌拾壹元整】”。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因投标产品国产电脑台式机、A3彩色打印机、A4彩色打印机、A4黑白打印机不符合部队信息化设备最新国产化要求,需对该部分产品进行核减,核减金额为164760元;鉴于当前项目需要符合光明区人民武装部最新要求,将合同履约时间进行修改。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6月03日至2025年06月09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采购人:深圳市光明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商会大厦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525 联系电话:0755-23198550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