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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提供日期:2025-06-19
宝安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保安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宝安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拟对宝安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保安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宝安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保安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2662800.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宝安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双方于2024年11月13日签署的《保安服务(劳务)合同》,因财政预算调整,经友好协商,双方同意将原合同第五条付款方式中的原约定内容:“服务费分三次付款:第一次为2025年1月份,乙方提供等额税务发票甲方支付8个月的费用。第二次为2025年8月份乙方提供等额税务发票及前8个月履约监管考核报告给甲方,且履约监管考核报告中考核结果为满意后,甲方支付3个月的费用。第三次为2026年1月份乙方提供等额税务发票及剩余4个月履约监管考核报告给甲方,且履约监管考核报告中考核结果为满意后,甲方支付最后一个月的费用。”变更为:“服务费分三次付款:第一次为2025年1月份,乙方提供等额税务发票甲方支付1775200元。第二次为2025年8月份乙方提供等额税务发票及前8个月履约监管考核报告给甲方,且履约监管考核报告中考核结果为满意后,甲方支付351790元。第三次为2026年1月份乙方提供等额税务发票及剩余4个月履约监管考核报告给甲方,且履约监管考核报告中考核结果为满意后,甲方支付535810元。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因财政预算调整。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6月19日至2025年06月26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采购人:深圳市宝安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宝安区行政服务大厅(宝安大道与罗田路交汇处体育中心综合训练馆一楼)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宝安区国库支付中心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湖滨东路31号108 联系电话:0755-27782127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