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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提供日期:2025-06-19
广东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深圳市)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应急管理局拟对广东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深圳市)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深圳市) 合同金额(元):94621100.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城市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调整剩余尾款支付方式。原合同中第二条第1款第(3)项部分内容“剩余尾款在市级财政资金落实到位后,收到乙方开具等额有效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即乙方1尾款大写人民币贰仟贰佰零叁万伍仟元整(¥22,035,000.00元),乙方2尾款大写人民币贰仟伍佰贰拾柒万伍仟伍佰伍拾元整(¥25,275,550.00元)”调整为“剩余尾款根据市级财政资金落实到位情况分批次支付,每批次支付乙方1和乙方2的合同款项按照乙方1和乙方2各自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即支付乙方1比例为46.58%,乙方2比例为53.42%,收到乙方开具有效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2025年4月,我局收到市财政局下达的项目资金2000万元(其余款项暂未下达),与原合同约定的“尾款在市级财政资金落实到位后一次性全部支付”的条件不符,按照财务管理制度,需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支付条件。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6月19日至2025年06月25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采购人: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市民中心C区5楼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83938546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