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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提供日期:2025-06-24
坪山区马峦街道办事处公共文化服务中心部分设施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办事处拟对坪山区马峦街道办事处公共文化服务中心部分设施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坪山区马峦街道办事处公共文化服务中心部分设施物业管理服务 合同金额(元):1138999.68 中标供应商:龙城城市运营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该合同将于2025年8月31日到期。合同中约定“第七条管理服务费用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中标价为一年费用人民币1138999.68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叁万捌仟玖佰玖拾玖元陆角捌分)。”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需核减相关费用,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内服务项目及标准不变化,现拟于2025年9月1日起以核减后金额续签合同。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6月12日至2025年06月19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采购人: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办事处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坪山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333号区委区政府办公楼426A 联系电话:0755-28315831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