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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提供日期:2025-06-25
深圳市2025年公务用车“统采分签”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拟对深圳市2025年公务用车“统采分签”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2025年公务用车“统采分签”项目 合同金额(元):175800.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众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变更采购单位为: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该项目由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采购,在录入时一时疏忽录入错误,现申请采购单位变更为: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6月25日至2025年07月02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采购人: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岗中心城德政路8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83938546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