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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提供日期:2025-06-26
光明街道11处办公场所及停车场安保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拟对光明街道11处办公场所及停车场安保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光明街道11处办公场所及停车场安保服务 合同金额(元):1578032.76 中标供应商:广东国保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服务面积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为落实“勤俭办一切事业”和财政“过紧日子”要求,充分盘活街道自有物业资源,积极推进街道集中集约办公。一是计划将综合行政执法队行政执法组办公场所搬迁至原行政服务大厅办公区,停止租赁旧糖厂办公用房,搬迁后旧糖厂办公用房不再纳入街道安保服务范围。二是街道竹园片区停车场交还给富力片区城市更新单位,交还区域不再纳入街道安保服务范围。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6月27日至2025年07月03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采购人: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525 联系电话:0755-23198550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