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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提供日期:2025-07-03
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及官网、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委托运营项目合作协议书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人民检察院拟对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及官网、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委托运营项目合作协议书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及官网、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委托运营项目合作协议书 合同金额(元):345000.00 中标供应商:深圳晚报发展有限公司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原合同服务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合同金额变更为250000元整。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减少相应的项目支出。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7月03日至2025年07月10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采购人: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深圳市前海合作区前湾一路23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83938546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