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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提供日期:2025-07-04
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中学师生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中学拟对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中学师生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中学师生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金额(元):2344500.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圳厨供应链有限公司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原合同“第一条 项目概况”下“1.7.2教职工食堂服务费月付款额度=教职工食堂月营收总额*教职工食堂中标价(56.05万元)/99(万元)。注:99万元为教职工就餐规模年营收总额,即150人*30元/人/餐(预估餐标)*220天=99万元。”原合同计算比例为56.62%。变更为: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基于对当前食堂运营成本、服务质量的综合考量,与深圳市圳厨厨业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教职工食堂服务费月付款额度计算比例变更为32%。更好地平衡食堂的财务状况。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7月04日至2025年07月11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采购人: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中学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280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525 联系电话:0755-23198550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