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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提供日期:2025-07-15
罗湖区笋岗街道办事处笋岗片区打造新罗湖会客厅运营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办事处拟对罗湖区笋岗街道办事处笋岗片区打造新罗湖会客厅运营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罗湖区笋岗街道办事处笋岗片区打造新罗湖会客厅运营项目 合同金额(元):19380000.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罗湖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1.根据项目履约实际需要,取消原合同关于城市基础管理服务内容,同时取消原合同关于清扫保洁标准、绿化管养标准、设施设备管养标准、市容秩序辅助管理标准以及相关人员配置与审核、权利和义务、考核等要求。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我街道本年度已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统一采购城市基础管理服务内容(即“物管城市”服务)供应商,笋岗家文化消费街区建设项目(原笋岗片区打造新罗湖会客厅项目)范围内不再单独委托供应商提供城市基础管理服务。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7月15日至2025年07月22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采购人: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岗路笋岗大厦5楼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政府合同履约检查中心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1008号罗湖管理中心大厦 联系电话:0755-25666674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