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深圳市耕地动态监测及分析评价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拟对2024年度深圳市耕地动态监测及分析评价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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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度深圳市耕地动态监测及分析评价
合同金额(元):3200000.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调查测绘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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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我局印发的《关于优化常规项目管理的通知》,现对《2024年度深圳市耕地动态监测及分析评价》项目合同期限等事项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一、将原合同“1.6.2(2)耕地资源监测方法和技术分析”,增加内容为“2025-2027年,持续优化地类智能识别方法和变化图斑自动提取技术,开展年度耕地资源监测样本库建设”。 二、将原合同的合同履行期限延长至2027年6月16日止。 三、原合同“5.3 甲乙双方组成项目组,各阶段具体工作时间和内容”增加如下: 序号 工作环节 具体内容 完成时间 8 耕地资源监测样本库建设 建设2025年度耕地资源监测样本库 2026年3月前 9 耕地资源监测样本库建设 建设2026年度耕地资源监测样本库 2027年6月前 四、将原合同“7.1项目最终成果”增加四项: (1)“2025年度深圳市耕地资源监测样本库”,jpg格式,电子,数量1套。 (2)“2026年度深圳市耕地资源监测样本库”,jpg格式,电子,数量1套。 五、原合同 “8.2分期支付”中“本合同总价款分4期付款”调整为“本合同总价款分6期付款”,其中原合同第二期至末期价款支付调整如下: (2)第 2 期:乙方完成2024年度第三季度耕地监测后,提出二期款申请,并通过原合同规定的第 5 阶段的成果验收,涉及资产交付的甲方需登记入库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 人民币 / 仟 / 佰 伍 拾 玖 万 伍 仟 零 佰 零 拾 零 元 零 角 零 分,小写¥ 595,000.00 元(合同总价款的 18.6 %)。 (3)第 3 期:乙方完成原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提交2024年度全部成果并通过成果验收,涉及资产交付的甲方需登记入库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人民 币 / 仟 / 佰 伍 拾 玖 万 伍 仟 零 佰 零 拾 零 元 零 角 零 分,小写¥ 595,000.00 元(合同总价款的 18.6 %)。 (4)第 4 期:乙方完成2025年度耕地资源监测样本库建设,涉及资产交付的甲方需登记入库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人民 币 / 仟 / 佰 伍 拾 玖 万 伍 仟 零 佰 零 拾 零 元 零 角 零 分,小写¥ 595,000.00 元(合同总价款的 18.6 %)。 (5)第 5 期:乙方完成2026年度耕地资源监测样本库建设,涉及资产交付的甲方需登记入库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人民 币 / 仟 / 佰 伍 拾 玖 万 伍 仟 零 佰 零 拾 零 元 零 角 零 分,小写¥ 595,000.00 元(合同总价款的 18.6 %)。 (6)末期: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交全部成果并通过最终成果验收,甲方支付乙方人民 币 / 仟 / 佰 壹 拾 捌 万 零 仟 零 佰 零 拾 零 元 零 角 零 分,小写¥ 180,000.00 元(合同总价款的 5.6 %)。 六、调整原合同“附件2 项目组成员”,调整后项目组成员表见附件。 七、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与原合同的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未约定事项按原合同执行。 八、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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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我局印发的《关于优化常规项目管理的通知》,现对《2024年度深圳市耕地动态监测及分析评价》项目合同期限等事项进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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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7月22日至2025年07月29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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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 8009 号规划大厦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83938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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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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